必须有产品质量明示卡 必须提供产品保修、退换以及售后收费“明细”
新版《红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以下简称新国标)近日由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布,正式实施时间已定于今年8月1日。据悉,新国标除了对红木家具的术语、产品命名、产品分类等进行规范定义外,还明确规定每件红木家具必须配一张产品质量明示卡。
据了解,这是时隔11年,国家首次对旧版红木国标进行修改和补充。然而,红木家具市场混乱已久,新国标的颁布对当下的市场乱象又能起到几成作用呢?
市场乱象
产品用材、售价 家具上都没有
8月1日起即将实施的新国标再次明确,红木家具必须有产品质量明示卡,如消费者一旦发现产品“货不对板”,该卡将是其维权的主要依据。
然而记者通过走访却发现,目前市场上的红木家具多为“身份不明”。
昨日,记者在高碑店古家具一条街的多家店面发现,2008年出台的《中国深色名贵硬木家具标准》已规定商家销售的红木家具必须标明产品名、木材、辅料、木材产地、质量等级、涂料、规格等,但多数商家并没有给红木挂上“身份”。且不说分类详细的产品明示卡,大部分就连产品用材以及售价都没有明确标识。
据记者了解,目前部分红木家具品牌碍于商场规定,对所销售红木家具的尺寸和用料进行了简单的标注,而卖场外的店面,无论规模大小,有产品标注的并不多。
种类繁多 部分商家以次充好
逛过红木家具专卖店的读者一定知道,其店内家具的用材种类繁多,极其相似的木材名称很容易混淆视听。其中,不少商家都惯用消费者“不懂行”,从而直接拿硬木家具当红木家具卖,这两者间的价值可相去甚远。
例如,“红花梨”与“黄花梨”,“黑檀”、“红檀”与“紫檀”,虽然名字差不多,但是一套红花梨家具只有几千元,而黄花梨家具一套价值几十万甚至上百万。
在调查过程中,也不乏以“便宜、升值空间大且同为红木家具”为借口向记者推销红花梨、黑檀家具的商家。
其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木国家标准》规定,红木从类别上看主要有紫檀木、花梨木、香枝木、黑酸枝木、红酸枝木、乌木、条纹乌木、鸡翅木等8类。而黑檀、红檀、红花梨并非国标规定的红木树种属类。
玩儿红木家具近20年的职业收藏家付先生告诉记者,目前市场上不乏鱼目混珠、以次充好的红木家具。“手法比较拙劣的就是里面用普通实木外边贴红木皮,这种职业玩家一看就看出来了。做的比较难看出来的是掺料,比如有些人用海南黄花梨做家具,里边掺点儿越南花梨木的根料,外观看起来特别接近,而且都掺在小地方,这种连行内人都看不太出来”。
“夫妻作坊”多 购买无合同
“你放心,我们在这经营了十几年,只要有问题你拿回来我们肯定帮你修。” 在古家具一条街的一家店面内,“成本价”的字样高高挂在店面门口。老板称要改变经营项目所以全场低价出清。然而,询问一圈下来,没合同只给收据的说法让记者大跌眼镜。
在记者走访的店面之中,只提供收据的不在少数。对此,业内人士付先生解释,目前北京不少所谓的“红木”家具,都是没有资质和证件的家庭式作坊生产,类似的“夫妻店”、“兄弟店”占了多数。
所以,不提供合同也实属“正常”。
以树种名称命名
旧《红木国标》把33种红木归为“5属8类”,并规定深色硬木家具产品中,用材符合国标规定的产品称为红木家具产品,限定了红木家具产品的定义和主要用材的范围。
新国标里主要包含了红木家具的范围、术语和定义、要求、质量明示、试验方法等十项内容。该标准首次对红木家具的定义进行了明确和规范,并规定了以产品主要使用木材的树种名称来命名和标识红木家具。
有别于旧国标对树种的限制,新国标提倡开发和使用新型的红木木料,并规定生产前木材须进行检测。
产品保证文件细化分类
红木旧国标附录对33种红木材质的属类、名称等做出了分类和列表,并规定红木家具产品命名、家具用材明示、家具商贸活动中应正确引用国标附录B中资料所给出的木材名称、树种中文名、木材拉丁属名、树种拉丁名、国外商品名。
而在新国标里对此又进行了细化,并规定产品销售合同中应具有产品保证文件。产品保证文件应包括产品使用说明书、红木家具产品质量明示卡、产品合格证。在交付产品时应提交相应的产品保证文件。产品保证文件应按成套性产品编制,单件产品例外。文件应采用正规印制(产品数量少时可采用打印),纸质应耐用。
配备产品质量明示卡
新国标规定红木家具产品必须配备全国统一的产品质量明示卡,商家的产品不仅要明确标示,而且标识规格统一,若消费者发现产品“货不对板”,可把明示卡作为申诉和索赔的证据。
此外,新国标还规定这一明示卡应明示的内容至少包括产品执行标准、产品分类、产品名称、产品型号、规格、生产日期、产品主要用材、产品涂饰与装饰工艺、产品保修和产品交付方信息(生产企业或经销商信息)。
明示收费标准
查阅旧国标,可以看到该标准对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合同和产品标签都缺乏详细的明文规定。而新国标不仅对产品标签做了统一的规范要求,对产品合同进行了补充,更明确了产品使用说明书所涵盖的内容。
此外,新国标还要求所有销售商在销售之后必须提供产品保修、产品退换、超出保修条件及保修期的产品收费条件等相关的售后服务。若打官司进入司法鉴定时,消费者和厂家都须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质量保障卡、产品合格证。
各方观点
新国标效果有多大引发专家质疑
北京元亨利硬木家具有限公司董事长杨波认为,行业发展至今,标准也确实到了该改变的时刻。一是为了我们行业的良性发展,靠以前的材料已经无法满足市场的需求和发展;二是为了防止不法企业偷工减料,也确实需要对合同、标签、说明书进行更严格和详细的规范。
而与其相比态度比较悲观的深圳市文物考古鉴定所研究员张一兵则表示,红木比较容易造假,因为它是一个商品的名称,而不是科学意义上的物种名称。它作为商品,可能是一种木材,也可能是多种木材,其定义完全是开放的。因此,针对目前的行业乱象,张一兵认为,用处并不一定大。
起码提供了一杆更明白的秤
“无论对行业的规范效用如何,从消费者角度而言,新国标的出台最起码提供了一杆更明白的秤。”全国工商联家装委员会秘书长李玉洁如是说。
李玉洁表示,此次红木家具新国标的出台,尤其重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标准实施后,消费者在选购红木家具时就有了更为详细的判断依据。如若卖家提供不了新国标所要求的产品质量明示卡、产品保证文件等,消费者可提高警惕或不予选购。从这一点而言,消费者将占据主动位置,由此也将对以次充好、浑水摸鱼的厂商加以清理,对净化市场有所帮助。
新国标出台背景
据业内人士介绍,2000年以前的红木市场鱼龙混杂、秩序混乱,一些厂商浑水摸鱼、以假乱真。为规范红木市场和保证红木产品质量,2000年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通过了由国家林业局提出、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工业研究所等研究所和上海家具厂联合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红木)》。
但这一标准出台至今一直未有改动,从而导致它与红木市场变化的矛盾加深。在业内人士的呼吁下,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行业标准》,对1998年的《家具・深色名贵硬木家具》进行修订,扩大了深色名贵硬木家具的主要用材范围,对国标不允许留一点白皮的规定进行了修改和放宽,但效用却非常有限。
而此次被业内视为迫在眉睫的新国标从起草到完成却历时两年之久,对此,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因其为强制性标准,涉及企业、消费者等多方利益,争论、摩擦不断,其中,一直没有找到平衡点是其难产的关键因素。
例如,个别红木品牌厂商认为,新国标有助于规范稳定市场,摒除不规范的作坊厂家。与之相对的是一些生产材料固定的公司,他们不希望扩大红木材料,害怕增加新材料会使自身企业失去价值和优势,故而反对改变国标。也有企业认为新增材料涉及的种类繁多,而其价格差太多,真正引入会给市场带来混乱,造成市场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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