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1月1日起,北京市试行家具“以旧换新”政策,为期一个月。其间,个人消费者在试点家具销售企业购买四类家具时,单件家具将可获得最高不超过1000元的“以旧换新”补贴。
“以旧换新”的政策已经在家电领域中实施了较长时间,既有效拉动了内需,成为相关企业发展新的增长点,又满足了公众家电升级换代的实际需求,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有了家电“以旧换新”经营监管的经验,家具“以旧换新”可以少走许多弯路,诸如以次充好、虚抬价格、领取补贴手续复杂等问题,相信都能得到较好的解决。
与家电“以旧换新”一样,家具“以旧换新”同样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在北京正式推出这项政策之前,广州、杭州等地已经先行一步,北京的一些家具企业、商家也在积极“试水”,经营场面可以用火爆来形容。有报道说,今年“十一”黄金周期间,北京某大型家具超市就签约“以旧换新”家具近万单,营业额同比翻了三番。
尽管家具“以旧换新”是沿袭家电“以旧换新”的模式,但两者又有明显不同,存在着隐忧:旧家电回收处理和再利用技术已经比较成熟,而家具除了一些优质木材打造的以外,普通板材家具的回收利用价值很低,目前除了作为燃料和废品收购外,似乎没有其他更好的处理办法。现在的问题是,由于人工、物流等成本高,鲜有相关企业回收旧家具,造成成千上万的旧家具堆积在商家的仓库里,成为“烫手的山芋”。
现在家具“以旧换新”处于试点阶段,废旧家具处理的矛盾还不很突出。但家具“以旧换新”市场的空间是巨大的,倘若相关问题得不到解决,这项惠民政策要么走味变样,要么难以持续。因此,我们在打开旧家具回收“入口”的同时,更要打通旧家具再利用的“出口”,实现“以旧换新”的良性循环。政府相关部门在加强废旧家具再利用处理技术攻关的同时,当务之急是建立起旧家具回收的合理机制,解决旧家具拆解利用等难题。
作为商家,其实也有许多办法可以尝试。比如,配合国家正在大力推行的保障房建设,将破损程度较轻的旧家具经过维修后,送给有此需要的房主;加强与房屋租赁企业的合作,把旧家具推向租房市场,实现互利双赢;密切与慈善机构的联系,将一些使用功能完好的家具赠送给敬老院、福利院等机构和其他需要的人群;还可以学习借鉴国外的做法,推行网络或周末小区二手家具交易,促进旧家具的二次利用。
对于那些几经选择、的确没有利用价值的旧家具,政府相关管理部门也不能坐视不管,任由回收商家或消费者把它当作垃圾随意扔弃,这样不仅浪费资源,也容易造成环境污染。有关部门应当未雨绸缪,做好预案,给予适当投入,进行集中处理,最大程度地变废为宝。这样做,才符合家具“以旧换新”政策的初衷,真正将这件利民惠民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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