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办公厅日前转发福建省信息化局关于《福建省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力争到2015年底前基本实现公共照明领域普遍使用LED照明产品,全省实现同比口径下照明节能(电)50%以上,每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40万吨,带动全省LED产业当年新增产值500亿元以上。
根据通知,2013年底前,云霄县、连城县、城厢区等3个县(区)完成对本县(区)由财政或国有资本投资建设的公共场所的LED照明改造;2014年底前,全省市区至少要有1个以上县(市、区)完成对本县(市、区)由财政或国有资本投资建设的公共场所的LED照明改造。对LED照明产品推广应用工作成效特别显著的示范县(市、区),由省财政给予奖励。
摘自《福建日报》
相关知识
福建省公共照明推广应用LED照明
政府出手救市 出台推广应用LED照明政策
茂名两年内全面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
湛江地产界发起环保节能倡议 推广应用LED灯
LED照明推广应用的广东模式上浮水面
广东省大力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
LED照明技术及产品推广应用联席会议
广东召开LED照明技术及产品推广应用联席会议
全省公共照明普遍使用LED产品
问诊LED公共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