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橱柜网】眼下正值装修旺季,商家的各类促销活动也是琳琅满目,橱柜等家居建材产品销售情况火热,但由此引发的消费纠纷也随之增多。
消费维权纠纷多 橱柜商家应主动细化合同条款
橱柜消费纠纷案例一:
市民赵女士在装饰市场日前购买了一套橱柜,签订了买卖合同交了预付款,橱柜送到后,赵女士要求安装后再付清余款,经销商不同意,双方发生纠纷。
赵女士称,她要求安装后再付余款,主要是担心橱柜安装后出现质量问题,给退换货带来麻烦。不过,买卖合同上面约定“货到付清全款”,由于她当时没有看清这条约定,造成“安装后再付款”的要求遭到拒绝。
橱柜消费纠纷案例二:
市民汤女士反映,去年7月通过装修公司代购一个橱柜,可一年多的时间,橱柜四个抽屉滑道都坏了,装修公司不管,厂家让其自己花钱买滑道。汤女士说,装修公司称抽屉滑道脱落应联系橱柜厂家,但橱柜厂家却说,更换滑道需要加钱。“后来我从橱柜厂家得知,当时装修公司代购的橱柜,里面滑道价格是最便宜的。”汤女士说,沟通后,橱柜厂家同意给予适当优惠更换滑道。近日,汤女士家的橱柜未更换新滑道的两个抽屉又出现了同样的问题。
汤女士说,她平时使用抽屉很小心,可橱柜抽屉滑道还是接连“犯病”,她怀疑产品质量可能存在问题,装修公司和橱柜厂家对此应该承担一定责任。不过,汤女士没有与装修公司和橱柜厂家签订有关橱柜保修和退换货方面的书面协议,因此,维权时遇到了阻力。
商家主动承担售后责任 保障消费者权益赢口碑
据12315投诉举报中心分析称,消费者反映的家具问题主要有:一是送货安装问题,不按规定时间送货,送到的家具与订购的不一样,安装中出现问题,甚至造成家具损坏。二是质量问题,经营者销售无厂名、厂址、商标的家具。三是售后服务问题多,维修不及时,变相收费或没有收费标准随意收费。
工商部门表示,目前,国家没有统一的家具“三包”标准,售后服务全靠经营者承诺,一旦经营者不履行承诺,消费者往往难以有效维权。
有律师也表态,由于家具商品至今没有统一的“三包”规定,消费者购买家具商品后发生消费纠纷,往往要依据双方签订的买卖协议上的相关约定进行解决,如果消费者没有与商家签订买卖约定,或是消费时忽视了约定内容,难免在日后维权时遇到难题。
正因为国家标准存在空白,橱柜商家想要获得更长远的发展,就应当在消费者下单之时,将橱柜的规格、型号、颜色、送货安装日期、售后服务标准等,在购买合同上详尽写明并及时提醒消费者。消费者一旦得到了真正优质的服务,橱柜品牌也将得到口口相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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