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黄金周期间,商家各色各样的促销信息,吸引了众多消费者的眼球,众多门店也是生意火爆。其中,购买商品赠送商品是重要的手段之一。不过,昨天却有市民打来热线反映,黄金周消费里有“陷阱”:自己高价买的床赠送的床垫,竟是三无产品。
【遭遇】床垫是三无产品
马女士家住合肥南七附近,十一刚过,望着眼前购买的黄金周促销商品,她有些烦。
“我花5000元买的儿童床,赠送的床垫竟然是三无产品。”马女士告诉记者,趁着十一商家促销,一家人在附近大卖场里,给两岁的儿子买了一个儿童床,当时商家承诺买床送两个床垫,看到促销力度还不错,她便出手买了。
商家送货过来,马女士才发现有问题。“赠送的床垫,只有一个几乎没有任何有用信息的小型贴牌。现在甲醛味如此大,这让孩子怎么入睡?”马女士说,自己当即与卖家取得联系,对方表示要换成“环保床垫”要加钱。
昨天下午,经过与卖家的多次沟通,对方终于同意调换,不过具体细节双方仍在沟通。
【探访】部分赠品无保障
十一期间,各类促销活动异常多,购买商品有赠品的情况也很常见。昨天,记者探访发现,像马女士这样遇到“三无”赠品的情况,并不是个例。
在金寨路某大型家电卖场,部分专柜十一期间的活动还有“尾单”。记者看到,购买达到一定数额,即赠送电扇等,但电扇并不保修。
在旁边一家卖场里,记者恰巧遇到正在就之前赠送的微波炉前来寻求维修的夏女士,夏女士说自己两个月前买东西赠送的这个微波炉,如今坏了,修理还要收钱,她对此很郁闷。
【说法】赠品也需“三包”
昨天下午,记者向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咨询,工作人员表示,赠品在发票上有明确,商家就应当为此承担相应的修理、更换等义务。
“促销赠送商品是有前提的,即必须首先购买商品才赠送,所以,这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无偿赠与,因此促销赠品也属于商品,属于买卖合同标的物之一。 ”安徽中天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姜万东说,一旦买卖合同成立,商家即要履行赠品交付义务,同时也需要提供“三包”等售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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