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乎中国未来十年经济增长动力和2亿农民工去向的新型城镇化方略,在2013年底终于有了明确说法。12月12日,一再推迟的全国城镇化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了促进城镇化建设健康发展规划(下称规划)。
新型城镇化实质是农民的市民化,这已成各界共识。但围绕城镇化的实现路径、户籍制度改革、土地制度改革等体制问题,各界存在较大分歧。此次会议通过的《规划》,比较有针对性地解决了此前争议不休的一些重要问题。
“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是中国城镇化的基本方针。”一位官员说,规划同时强调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旨在实现人口的异地转移和就地转移。
国家发改委牵头完成的《规划》初稿,更倾向于城市优先发展模式。规划涉及20多个城市群、180多个地级以上城市和1万多个城镇的建设,并提出将在未来十年拉动40万亿元的投资。这一度让地方政府为之振奋,地方投资冲动亦十分强烈。
此后,这一方案进行了大幅度修改,至其完稿,已与初稿大相径庭。例如,城镇化路径由过去的大城市带动模式转变为更加侧重中小城市、城镇发展模式。由于牵涉部门众多、利益多元,在城镇化会议召开之际,类似争议不止。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杨伟民11月28日曾表示,过去的城镇化更多是土地的城镇化,今后要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户籍改革的措施,将分为四类城市,分类推进,下一步还会有具体的方案”。
在“地”的问题上,未来将会强调健全用途管制,合理供给城市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现在住宅用地供应紧张、价格过高,而工业用地供应充足、价格偏低,未来要通过价格机制,压缩工业用地规模。
对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传闻,并不在此次会议决策议题上。目前开放的只有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在“钱”的问题上,有关部门测算,未来七年中国城镇化建设资金需求预计50万亿元,每年需要7万亿元,资金缺口巨大。今后,国家将允许地方政府发债,把原来的暗债变成明债;允许社会资本进入;建立城市基础设施和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其功能主要为城镇化服务;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挂钩机制;完善地方税体系。
部分学者认为,中国有3000多个县,3.4万个建制镇,人口众多,地区差异较大,未来城镇化发展方式也应多样化,不宜全国一刀切。中央政府应着力解决城镇化发展中的体制机制性问题,避免新型城镇化“穿新鞋,走老路”。
“(城镇化)是难,但这些问题不解决,你就很难往前走。再难的问题,底层第一线,还是会有突破和解决方案。”北京大学国家发展院教授周其仁告诉《财经》记者,解决这一问题,都要以三中全会讲的全面深化改革为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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