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 (记者 林志吟)因证券虚假陈述前期已遭遇两批股民起诉索赔的佛山照明,正迎来第三波上诉股民。昨晚,佛山照明发布公告称,公司于3月13日收到广州中院相关法律文书,广州中院已立案受理原告116人(件)对公司提起的民事诉讼案。
佛山照明表示,原告共计116人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分别向广州中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就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上述116件案件索赔金额为2252.5万元及港元54.7万元,其中起诉公司及部分时任公司董事、高管的金额为109.4万元及港元10.6万元。
“目前,上述案件已进入诉讼程序,但未开始审理。因案件未开始审理,目前还无法确定本次公告的诉讼案件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这样表示。
去年3月7日,广东证监局对佛山照明未依法披露有关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等信披违规违法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由此开启了股民向上市公司要求赔偿投资损失热潮。去年9月份,佛山照明收到了第一批涉及511位股民的民事诉讼,索赔金额为7342.8万元及81.9万元港币。今年1月份,佛山照明又收到第二批涉及672位股民的索赔诉讼,索赔金额为8709.5万元。结合目前第三批股民上诉索赔,目前股民索赔的金额已超过1.8亿元。
投资者也在关注前期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记者昨日从代理部分股民索赔的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国华律师了解到,佛山照明近日对上述案件的管辖权向广东高院提起了上诉。据介绍,多位股民就公司虚假陈述诉至广州中院并获受理,佛山照明早前对管辖权提出了异议,要求将案件移送至佛山中级法院审理,但已被广州中法院裁定驳回,不过,佛山照明就此又向广东高院提起了上诉。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这类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索赔案件的司法解释规定,佛山中级法院根本无管辖权。我代理的部分股民们目前已收到了佛山照明近期提交的《管辖权异议上诉书》,但还未收到广东高院最终裁定结果。不过,我预计佛山照明被广东高院驳回的可能性比较大。”刘国华这样表示。
刘国华表示,虚假陈述案法律有效诉讼期为两年,到明年3月份截止,预计明年3月份这个索赔案件会有实质性结果。”
另外,刘国华表示,佛山照明是近年来遭遇股民人数索赔最多、索赔金额最大的一家上市公司,他预计会有超过3000人提起诉讼,索赔金额可能超过3亿元。
刘国华称,2010年7月15日至2012年7月5日(含该日)期间买入佛山照明,且在2012年7月6日至2013年1月16日期间卖出的股民皆可以提起赔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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