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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一无产权小楼造隔间欲群租 最小仅五六平米

https://m.biud.com.cn 2014年05月08日10:21 家居装修知识网  

  “小区里闲置的空房,居然被改成了群租房!”昨日,家住浦东杨新路的居民致电晨报热线,反映自己小区里一栋闲置的房屋从上月起开始装修,每层都被隔成了数间大小不等的房屋,准备整体出租。

  记者从小区居委处了解到,由于该楼所有权属于小区的开发商,居委及镇政府都无权管理。目前,他们正在与开发商积极协调,希望能够还给居民安全的居住环境。

  三层小楼分成近20间房间

  昨天上午,记者在居民的带领下,来到了位于杨新路80弄5号楼东侧的这栋3层小楼。还未走到楼前,就听到了远远传来施工的噪音。“他们天天8点多就开始弄了,已经1个多月了。”附近居民告诉记者,一楼最早作为小区的非机动车车库,二楼三楼则对外出租。两年前,小楼整体出租给了一个影楼。在小楼的二楼窗框上,还留有“芭莎莉莉摄影馆”七个大字。“影楼可能生意不好,最近搬走了。一个多月前,突然进驻了几名工人,开始敲敲打打搞起了装修。”

  记者看到,原本打通的一楼大厅被隔成6个小房间,并安装上红色房门。房间不大,七八平方米。每个房间内都用水泥砌出了一个正方形。“这是预留给厕所的。”施工人员说。通过仅容一人通行的走道,来到最底部的小房间内,一名工人正在切割瓷砖,噪音正是源于此。从房间的结构和地面留下的管道痕迹看,这里应该也是卫生间。“这里今后作什么用?”记者打探。“宿舍,对外出租。”工人说。但对于何人雇佣自己施工、房子产权属于何人,工人均表示不知情。

  走上二楼,也隔成了六七间10多平方米的小房间,还配有公共盥洗室和冲淋房。最大的两间房内,甚至砌起了灶台,并预留了一个圆形缺口。记者走上三楼,格局与二楼基本一致。

  粗略计算下,三层小楼共有房屋约20间,面积从五六平方米至10余平方米不等,“如果对外出租,就算一间房只住1-2个人,也有三四十人,我们小区的安全怎么保障?”居民十分担心,如果突然住进那么多陌生人,无论是对小区环境还是治安都会带来问题。

  茶叶公司租下当员工宿舍

  在现场,记者见到了三层小楼目前的“负责人”,年约四十岁的一名中年女士和另一名自称持有物业执照的男子。“我们不是二房东,就是朋友间帮忙管理下。”中年女士告诉记者,小楼是她帮朋友从东亚公司租下的,用于办公和员工住宿。

  “朋友是在福建做茶叶生意的,想到上海来开拓市场,我就帮他租下这个楼当办公室。”她说,自己平时也没有固定工作,租下后就帮着朋友管理施工。“以后人员住进来,也是我来帮忙管理。”女子一再强调,自己仅仅是帮忙,并非从中牟利的二房东。

  一旁的另一名三十多岁的男子也出声帮腔,“我们又不是群租,给单位当集体宿舍,这有什么扰民的?”男子称,自己有专门的物业管理执照,算是该小楼以后的“物业”。“我们装了电子门锁、专门的空调,还有监控设备,所有装修材料都是防火的,怎么会对居民安全产生影响?”男子强调,进出的都是该茶叶公司的员工,与一般群租房性质不同。“一楼是办公区,二楼三楼是员工宿舍。”记者注意到,所谓的办公区,每间房屋都预留了独立的厕所和冲淋位置。

  对于租金,两人都是三缄其口。“价钱我不知道。”员工流动性大怎么管理?“我们都有门禁的,肯定比现在小区管理安全得多。”根据最新的《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群租的认定标准是出租居住房屋,每个房间的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且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我们一间房间就住一个人,肯定不超标的。”女子说。

  居委会寻来开发商却无果

  记者从三林镇宣传科了解到,他们在4月份时就接到了居民投诉,但一直苦于无法找到房子的主人。杨新居委会陈书记和镇信访办叶先生全程参与了这件事的处理。“这房子是当时开发商黄浦区东亚房地产开发公司造的,但这个房屋实际上是没有产权的,当时开发商是私自造的。”陈书记告诉记者,三层小屋大约在上世纪90年代造的,以前确实是给居民做停车棚,后来不知怎么突然对外出租了。

  “之前先是出租给了影楼做摄影基地,这次又改成了集体宿舍,对外出租。”陈书记说,他们接到居民投诉后,和居委会、信访办工作人员都去现场实地查看过,但由于产权并非归镇里,他们无法要求对方停止施工。

  “我们几经波折,终于在4月底找到了原开发商,希望他们能来把问题说清楚。”信访办叶先生主要负责联系开发商,“4月23日,一名沈姓员工来居委会协商过,当时表示会把居民要求反馈给老板,结果却一拖再拖,“本来说好劳动节前给答复的,结果又没了下文。”叶先生再次致电对方时,沈姓员工却态度不佳,“他们说他们的房子一年出租8万,不会停的。”

  记者昨日致电黄浦区东亚房地产开发公司所属的黄浦区房地产开发实业总公司,办公室主任邓先生表示,自己对情况不了解,沈姓工作人员外出。记录下记者联系方式后,称将给予答复。截至记者发稿时,仍未收到沈姓男子来电。

  “作为居委会,我们也希望他们能够停止施工。”陈书记坦言,杨新路80弄本身就是老式小区,并无门岗,人员进出管理难。如果突然出现那么多陌生人居住在小区里,肯定会引起居民的担心。“虽然现在说是集体宿舍,但是员工流动性很大,三天两头换人住,或者公司到时候搬走了,再出租给其他人怎么办?作为居委会我们管理起来很难。”陈书记更担心的是,这么多人在小楼内生活、办公,万一出现意外后果不堪设想。“出现火灾怎么办?几十个人都靠一楼这个一人宽的小门逃生?几十个人的生活垃圾谁来处理?这些都是问题。”

  [律师观点]

  如系违法建筑居民可要求拆除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黔林律师认为,如果该小楼确实没有产证,那就很有可能属于违法建筑。“可以查看当时小区的规划图纸,对于这栋楼有没有规划或者用途规定,如果没有,那就基本可以认为是违法建筑。 ”张黔林表示,对于此类建筑,居民可以向所属城管部门投诉,要求进行拆除。

  “所谓的‘人均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前提是房屋是有产权的住宅,这栋三层楼的房子本身就无产权,前提条件就不成立。 ”张黔林表示,小楼造在小区内部,占用了居民的公用面积,肯定侵害了居民的合法利益,居民可以通过业委会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立刻拆除。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的杨永胜律师坦言,要很快拆除,从执行上可能存在一定难度,最好的选择是开发商及相关主管部门、小区居民共同商议出一个可接受方案。“比如,对进出人员和租住单位进行一定程序的审核和管理,居委会对他们加强管理,租户也要更加自律,不要使用违规电器或者液化气罐等可能引发危险的燃具,从规范管理上解决这个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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