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突然接到社村拆迁通知 称合同不公不少人仍未搬走
文/记者蚁畅
6月8日凌晨,白云区江高镇江同东路路段数十商铺电线被剪断,水管也被掐,而商铺的房东江村外谭经济合作社随后便承认电线是他们派人剪的。
原来,数十商铺将被拆除改造为“江高镇商业中心”,而外谭经济社在不少商铺合约未到期时,发出通知要求其搬离,商铺方这才发现,当初签的合同里出现“霸王条款”。
6月8日晚上11时多,江同东路某大型电器店的刘小姐和往常一样准备收档休息,突然店内漆黑一片。随后,刘小姐和其他店主们发现,店铺后方的所有电线被人为齐缉缉剪断。“就是和拆迁改造有关。”刘小姐说。
今年4月7日,一份“拆迁通知”突然出现在各店铺门口,通知称,为发展村社集体经济,经合作社研究决定对路段沿街商铺进行全面改造升级,并要求各商铺租户于今年5月31日开始搬迁,6月10日之前搬迁完毕。
据了解,此前,已有个别合约到期商铺收到这样的拆迁通知,但对于更多距离合约到期还有几年的店主来说,这则通知无疑让他们难以理解。
店主称剪电线系逼迁
村社回应“按合同办事”
实际上,6月8日当晚,不少档主现场见到了电线被剪的过程。刘小姐说,“我们都知道是村社派人剪断的,停水停电,就是要逼我们走。”刘小姐告诉记者,续约合同中的个别条款让业主们十分疑惑,其中第十一条显示:“租赁期内,如遇国家征用或集体(村、社)发展经济需收回铺位时,甲方可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及时进行搬迁,甲方不对乙方进行补偿。”“这个其实就是霸王条款,很多档主都是无奈签约的。”一家文具店的老板表示。
昨日下午,记者拨通江村外谭经济合作社社长谭作时(音)的电话,谭作时在电话中表示,6月8日晚确实由合作社派人剪断了电线,“我们早在半年前就通知一些档主说要拆迁改造了,我们也是按照合约办事。”
根据第十一条的内容,商铺租户迁出后,外谭经济社无需进行任何赔偿。但谭作时又表示,此前已经和商铺租户沟通过,合约到期的自然是搬走,合约未到期的,将退回2个月的租金押金。
对此,不少档主坚持要恢复水电,直到合约到期才愿意搬走。目前电线已被剪断,不少商铺的生意难以为继,双方进入僵持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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