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以房养老试点的指导意见,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城市试点两年,60周岁以上有完全独立房屋产权老人都可投保。
央广网财经6月24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经过三个月的征求意见,保险版“以房养老”正式落地。昨日,保监会正式宣布,符合条件的人身险公司从7月开始便可在北京、上海、广州和武汉四地开始试点“以房养老”业务。虽然是讨论了多年后正式开始试点,但是社会各界对于这样一种养老的模式依然存在很大争议。
以房养老,是养老保障方式的创新,涉及老年人的切身利益,同时,这项业务将传统养老保险与房地产市场联系起来,法律关系复杂,风险因素多,风险管控难度较大。不过,在人口老龄化趋势日益明显的今天,积极探索全新的养老模式是很有必要的,这需要政府和市场的共同发力。
“以房养老”如何实施?
保监会昨天正式下发《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其中规定,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以房养老”,将进行为期两年的试点,主要拓宽了60岁以上拥有房屋完全独立产权老年人的养老渠道。老年人可将他名下的房屋抵押给保险公司,在继续拥有房屋居住权的基础上,可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到身故。老人身故后,如果老人家属没有偿还保险公司支付给老人的全部养老金,保险公司将获得抵押房屋处置权。
记者了解到,保险公司对投保人抵押房屋增值的处理方式有所不同,试点产品将分为参与型和非参与型。其中,参与型产品是指保险公司可参与分享房屋增值收益;非参与型产品则指保险公司不参与分享房屋增值收益,抵押房屋价值增长全部归属于保险受益人。
以房养老,保险公司将面临哪些风险?
其实在前几年,“以房养老”就曾在南京、上海、北京、长春等城市的个别金融机构自发兴起尝试,但都因为效果不理想而停滞了。那现在《指导意见》出台,试点在7月就开始运行,保险机构是不是会积极参与?又面临什么样的风险和机遇?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系教授、中国保险学会常务理事庹国柱对此发表评论。
庹国柱:这对市场来说肯定是一个机会,但是以房养老是一个新鲜的事物,保险公司难免一下子不适应,消费者可能也持观望的态度。
以房养老对保险公司而言,以死亡终身托付的方式,参保人的寿命是一种风险。另外,房子或面临贬值,也是一种风险。保监会提出来参与性和非参与性的方式对双方而言都比较公平,比较好接受。但是如何去控制风险,这是逐渐要适应的过程。
以房养老试点能否顺利推进?
据我们了解,保险公司对这个“新事物”也大多持观望态度,还没有保险公司向保监会上报正式产品,具体的保险产品还在设计中。保险公司首先担心房价会下跌、抵押物会缩水;第二个担心是中国的土地使用权只有70年;第三个担心是房屋产权不清晰,老人去世后,子女纠缠,不搬出去怎么办?另外房屋资产评估也是关注的焦点。
复旦大学公共经济研究中心主任石磊:以房养老确实存在不确定性,但是在一个人口大国,又是老龄化速度加快的大国,多有一种养老的方式,总比少一种好。保监会推出来这个尝试性的措施还是值得提倡的。但是,这种养老的方式要求的条件太严格,比方城市未来房价变动的趋势如果是看涨的,那么保险公司就有很高的热情。另外,房屋本身用来抵押潜在价值如何,被保险人参与抵押的主体,这些问题都需要考虑。
如何保障老年人的利益?
保监会表示,当前我国缺少将社会存量资产转化为养老资源的有效手段。开展试点盘活老年人房产,有利于丰富老年人的养老选择。以房养老保险属于商业保险范畴,以自愿参加为基础,开展试点,在不影响老年人既有养老福利的前提下,增加了一种新的养老方式。最新发布的指导意见规定,产品条款应“简单易懂,业务流程规范可行,使投保老人便于理解和接受”,“户的犹豫期不得短于30个自然日”。
有一些不良保险从业人员忽悠老年人买保险的行为损害了老年人的权益,在以房养老中,如何保障老年人的权益?
石磊:在购买保险时,要尽可能做到自己不赔,把风险估高一点。另外,老年人要想清楚是否要选择这种保险方式,是否了解这种保险带来的风险,是否处理好了房产与子女的关系。
养老新模式如何探索?
以房养老在国外是非常小众的一项业务,估计在中国也会是比较小众的业务。当前,我国养老市场发展滞后,养老机构、养老服务在数量与质量上严重不足,老人与养老床位之比为50∶1。如果房产抵押出去却买不到相应的养老服务,“以房养老”岂不成为“水中花镜中月”。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和市场如何携手发力探索新的养老模式,解除大家的后顾之忧?
石磊:2012年上海已经在一些区里面尝试以房养老的做法,从目前的情况看,效果并不好,原因有两个方面,第一,保险公司热情不高,第二,参与者面临的不确定性很多,参与热情也不高,尤其老年人的子女很不支持。当然,这个不支持如果是由于不了解导致的,那么如果通过一段的试验大家了解了,适应了,可能会有所改进。
【链接】以房养老针对什么人群制定?
随着我国逐渐步入老龄化社会,有关养老的话题自然也是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作为终将变老的个体,我们每个人都希望“老有所养、老有所乐”,但传统的“以儿养老”模式已经不适应时代的发展,新的养老模式将会不断的被讨论直到被实施,但似乎每一种模式都不能满足所有人的意愿。
据观察,以房养老的方式是针对特定的人群而设计的,这部分人很可能是“住房富人、货币穷人”,为什么这么说,举个较为常见的例子:比如有的老夫妻有一套两居的老公房,老两口刚退休不久,而月收入只有 4000 元左右。要不是依靠子女赡养,基本上每个月连看病的钱都不够。
按照目前已经初步定型的方案,“以房养老”将先从房价较高的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试点,逐步推广到全国。有一点是我们乐于看到的:就是让这些“住房上的富人、货币上的穷人”可能因此衣食无忧。当然在这个过程中也需要引导那些参与以房养老的人们形成新的消费观念,将这些钱用于改善生活,包括看病、旅游和保健上。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养老模式的多元化是一件好事,至少给了人们更多的选择。虽然“以房养老”它是一个小众市场,但是,中国是一个 13.5 亿人口的大国,从市场细分的角度来看,再小的细分市场从全国来看也是一个规模巨大的市场。所以,尽管从根本上看“以房养老”不是一个大众市场,但是对一些特定群体却是一个值得尝试的改革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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