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合肥7月14日电 (路梦)合肥市官方14日消息,合肥加强房地产项目管理,“学区房”将不能出现在广告中。
其中对房地产广告发布作出限制性规定,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合法,不得欺骗和误导公众。不得使用“名校”、“学区房”等内容,涉及学区的,应将辖区教育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在商品房销售处公示。
合肥市工商部门表示,如有违反规定的,将交由工商部门按照广告费用的1至5倍进行处罚。
据悉,合肥为规范房地产广告宣传工作,将对报送文件所使用的名词术语进行统一。如:使用功能仅为办公的建筑称为“办公楼”,使用功能为商业和办公混合的建筑称为“商办综合楼”。
此外,合肥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单体建筑方案和施工图设计的审核把关,取消“公寓式办公”、“办公式公寓”、“公寓式酒店”、“酒店式公寓”和“产权式酒店”等建筑术语,明确“公寓”使用性质为居住。
除此之外,国土规划方面将加强国有建设用地开竣工管理,实施开竣工报备及履约保证金制度,土地使用权人要按照不低于土地出让金或划拨价款总额的5%缴纳开竣工保证金。房屋买卖合同、商品房交付等行为也将进一步规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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