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包立奎 通讯员冉茂翔 报道 今年以来,浙江省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加快城市棚户区改造,狠抓开工建设、实抓竣工交付、严抓阳光分配,提前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保障房建设任务。1~7月,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开工18.84万套,基本建成14.13万套,新增租赁补贴3671户,分别完成国家下达年度任务的134.6%、117.8%和122.4%。为了让老百姓尽早入住,浙江省还自加压力,增设了当年竣工11.5万套、分配5万套的任务。1~7月,全省保障房竣工10.25万套、分配4.55万套,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89.1%和91.0%。
一是党委政府强势推动。省委、省政府把城市旧住宅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作为实施“三改一拆”3年行动计划的重点强力推动。省委书记夏宝龙、省长李强多次视察并作出重要指示。省里先后4次召开现场会,建立严格的考核督察机制。温州、嘉兴、衢州、义乌等市县先后出台了加快中心城区有机更新、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的意见。宁波市大幅度增加棚户区改造计划,2013年至2017年棚户区改造户数和安置房建设筹集套数分别从5.8万户、9.9万套增加到12万户和18万套。
二是计划任务提前落实。从去年10月份开始,省里就与各市对今年保障房建设任务反复对接,要求各地早谋划、早启动、早征迁。在年初的全省建设工作会议上,提出力争9月底前完成开工任务,11月底前完成基本建成、竣工和分配任务。丽水市在去年上半年就明确了今后5年保障房项目的选址,并启动项目前期准备,一改往年的被动局面,成为进度最快的城市之一。
三是要素保障扎实有力。严格实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计划单列、快速审批、应保尽保。1~7月,全省供应保障房建设用地896.3公顷,完成年度计划的87.5%。多渠道筹集保障房建设资金。今年各级财政预算安排168亿元;发行棚户区改造企业债券5只,募集资金53亿元;银行业支持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余额315.1亿元,当年发放87.2亿元。温州市通过建立引导基金、发行私募债和国开行贷款,筹集棚户区改造资金150多亿元。
四是征收分配阳光规范。一方面,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和群众参与制度,无论是保障性住房分配,还是棚户区改造征收补偿方案、安置房源建设筹集分配,都让群众及时知晓并全程参与、全程监督。另一方面,制定出台《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等政策法规,入村入户宣传解释,妥善处理矛盾纠纷,破解棚户区改造征收拆迁难题。
五是机制创新加快推进。鼓励支持企业等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保障房,今年全省公共租赁房开工量中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比重为45%。全面推进廉租住房与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鼓励支持嘉兴、温州等市县实施货币化保障。以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房为重点,大力推广智能门禁、IC卡识别等现代化管理手段,破解租金收缴、管理和退出等环节的难题。
六是项目品质严格把控。严格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和分户验收制,全面推行质量回访和群众参与质量监督制度,确保质量安全。搭建项目合作平台,鼓励支持绿城集团、省建设投资集团等品牌企业代建、参建保障房,提升整体建设品质。目前,绿城集团在省内代建的安置房项目总量已超过1000万平方米,多次荣获省市优质工程称号。同时,各地加快推进道路、供水、供电、供气等市政基础设施和商业、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切实满足保障对象的生活出行需求。杭州市开展的“配套攻坚年”活动,将重点保障房项目配套设施建设列入市政府与相关单位签订的年度目标责任书,为保障房项目按期建成交付使用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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