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住建部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住建部2014年下半年开展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专项督查工作,包括自查自纠、重点抽查、总结督促整改三个阶段。自9月起,专项督查工作即将进入重点抽查阶段。
“住房公积金被挪用、结构不合理以及收益较低等现象一直存在,而本次住建部对公积金的专项督查工作旨在推进各地区公积金审批效率以及放款速度的提升。”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级分析师夏丹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在楼市降温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出台救市的政策愈加频繁,力度越来越大,救市政策出台的底线越来越低。日前,宁夏出台的《关于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明确对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职工,贷款额度最高可以达到本人(含配偶)缴存余额的15倍,住房公积金贷款比例可以达到购房总价的75%。
“住建部启动新一轮的公积金专项督查工作,有一个重要目的在于监督地方政府控制公积金的运作风险,毕竟目前各地的托市动作在不断出台,有些地方政府已经动用了住房公积金来放宽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而这些风险正在累积暴露。” 针对住建部的专项督查工作,亿翰智库研究总监张化东昨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基于住房公积金的“全民属性”,用其作为房地产调控的工具一定要慎之又慎。
此外,也有媒体报道指出,住建部即将启动的专项督查旨在严堵6万亿元公积金管理漏洞,比如资金挪用问题等。当然,这应当也属于公积金运作的“风控”问题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自住建部发布《2008年全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情况通报》后,官方再无更新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数据。截至2008年末,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为2.07万亿元,缴存余额为1.21万亿元。
根据《通知》要求,住建部将组成10个检查组,由司局级领导带队,根据各地报送的自查情况,对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每个省(区)选择2—3个城市进行抽查。届时将邀请部分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分管负责同志担任部分检查组组长,异地检查住房公积金服务情况。重点抽查工作于2014年10月底前完成。
目前,专项督查工作的自查自纠阶段即将结束,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须于31日前,将自查报告上报住建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 ■记者 乔誌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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