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1日电 今年五月份以来,房价开始由涨转跌,并进入持续下行通道。房价持续下跌,个别业主也开始失去信心。当购房者发现手中房子市值还抵不上所欠银行的债务时,“断供”成为无奈之选。据媒体报道,浙江杭州、温州、江苏无锡、福建宁德、江苏新沂、广州等地都已出现弃房断供的案件。
对此,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名誉副会长朱中一应中新网房产频道邀请作客视频访谈时表示,“首先要明确大家树立一个法治意识。既然双方签定了合同,双方都应该履行契约精神,不能因为说市场下行了,你就弃房断供了。”
朱中一还提到,“要让老百姓有这么一种风险意识,就像股票一样的,投资有风险,你并不是任何时候都是赚钱的,市场经济,有时候可能就会赔一点钱。”
朱中一指出,房价在没有出现明显下降的时候,老百姓采取弃房断供的做法不一定理智的。现在首套房住房抵押贷款首付是30%,房子抵押给了银行,只要房价降价没有超过30%,弃房断供就不可取。(中新网房产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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