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整个照明行业,不乏大企业,但真正的强企业却寥寥无几,真正规范的企业也是屈指可数。据相关调查数据显示,我国照明行业市场容量近3000亿元,制造企业大约1.2万多家,年销售额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达上百家。但从体制上看,个大不能说明足够强壮,企业的净利润下滑就是明证。正如中山品上照明有限公司董事长洪子昂所说“照明企业林林总总,诸多企业却大而不强”,如今“大而不强”已成为照明企业难以走出的怪圈。“这其中不乏企业对自身不够了解、对自身竞争力等方面不够明确等原因所造成。”洪董如是分析道。
2010年,金融危机渐行渐远,照明灯饰产业经历重创后再出发,进行重新调整与规划。于是,一时之间,行业内提得最多的一个词莫过于——规范化发展。因此,明晰方向、规范化发展、真正做强,成为企业甚至照明产业向前发展的当务之急。
企业六大缺失,规范乏力
规范化发展包括决策程序化、考核定量化、组织系统化、权责明晰化、奖惩有据化、目标计划化、业务流程化、措施具体化、行为标准化、控制过程化等10个方面。而在整个灯饰照明行业,真正能够将这10个方面贯彻到底的企业少之又少。
对121家灯饰照明企业的全面调查显示,目前灯饰照明企业在规范化发展中主要存在六大缺失:
1、近70%的企业权责不明晰:权责不明晰历来是企业向前发展的桎梏,具体是指企业在对内部部门、员工上的配置不合理,有权无责、有责无权、权责不明等现象。
2、约55%的企业激励机制不健全:有效的激励机制能起到激发人的动机,调动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等重要作用。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是企业面对市场竞争加剧环境下的中心环节之一。然而,目前在照明行业内,约55%的企业尚未建立激励机制或激励机制不健全,赏罚无章可循、无据可查、不分明,无法有效地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3、约45%的企业决策不民主:据调查,在决策流程上,大多数企业仍是老板拍脑袋、直接决断企业发展重大事务。另一些企业虽然是众议决定,但大多走走过场、形式主义严重,真正将决策程序化、民主化的企业少之又少。
4、约37%的企业组织管理不系统:要规范化发展,企业内部的组织架构和管理也需系统化,需要有分工明确、权责明晰的组织部门,甚至包括危机处理部门和宣传策划部门等。然而,在照明行业内,部门间交叉重叠、空白部门的企业也是不乏其数。
5、大概14%的企业战略目标不长远:战略目标是企业发展的纲,众多照明企业虽有战略目标,但并无长期性的规划、计划性不强,“边走边调整”的大有企业在。而还有些企业虽有长远目标,但不科学,没有综合考量自身企业的现状和市场发展情况,动则销售目标10亿、百亿,目标无法实现后又再进行调整。
6、厂商利益政策难落实:厂商间的合作是企业规范化发展绕不开的话题。目前,照明灯饰企业与商家间大多约定合同,但企业给商家的价格优惠、返点政策等落实难,朝令夕改,加上有时彼此利益冲突,厂商间矛盾激化的现象时有发生。
产业五大要素,仍需完善
企业要规范,产业也需规范,才能更具竞争力。目前,在整个灯饰照明行业,产业规范化发展方面仍然存在着五大问题:
1、行业标准不完备:行业标准历来是行业发展的指导纲领,目前在灯饰照明行业内行业标准的制订只停留在产品标准制定上,而产业链中的关键配套环节和产业综合竞争力等类似的标准领域处于空白。而且,单是产品标准,国家关于LED的行业标准也不够完善,亟待标准出台来规范行业行为。
2、相关部门政策不完善:政策能够有效地推进行业发展。目前,地方政府及各级相关部门的发展产业的政策并不完备,有些甚至朝令夕改。
3、行业协会守则形同虚设:行业协会能将相关企业联系起来,构筑行业合力。目前,在灯饰照明行业,大大小小的行业协会大概100家左右,各行业协会准则的制定并无章可循,而且各种准则形同虚设。
4、行业诚信度一般:诚信是行业规范发展的重要标志。在灯饰照明行业内,假冒伪劣产品充斥着市场,欠工资、卷款而逃、厂商对簿公堂等现象常见报端,整个照明行业的诚信度表现一般。
5、企业经营行为不规范:因为没有一套科学权威的产业评价标准体系,整个照明行业内企业经营行为较不规范,部分企业常为谋私利偷工减料。
强而不大,没有足够的影响力,但不至于垮;大而不强,迟早要垮,垮的影响也会足够大。
(搜狐家居石家庄站 编辑 张明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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