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车位,却还要再交管理费。”“以前90元一个月,现在涨到300元一个月了,怎么没有和业主商量?”连日来,不少市民致电本报广厦热线82205019称,停车难是个问题,停车收费乱象也让不少小区的业主大呼受不了。随后,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车位有租有售 业主更爱租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多数小区的停车位都会优先考虑出售,而售价则在几万元到十几万元不等。岳麓区麓枫和苑安置小区业主安女士说,小区地下停车场的车位要将近10万元一个出售,可是业主并不愿买账,“于是小区道路两侧、消防通道都停满了车,找个停车的地方很难。”
家住湘府东路水岸天地小区的居民张女士告诉记者,她在小区停车场买了一个车位,可是每月还需要交30元的管理费。“有次车子被刮花了,物业公司也不负责任。”
一家物业管理公司的负责人介绍,目前一部分小区里的停车位是用来出租的,而物业公司则负责收取租金。“租金有多有少,一般在每月200元左右。与花钱买车位相比,业主更倾向于花钱租车位。”
停车费说涨就涨 业主不买账
不过,很多小区车位严重不足,无论租售都难以解决。“要租车位的话,每3个月要排一次队,还不一定能租到。”家住雨花区新城新世界小区的郑先生说,小区原来规划了260个停车位,可是现在有400多台车。“不管怎么算,都是不够用。”
“我住在雨花区天赐良园小区,前不久物业公司将地下停车场的停车费由90元/月上涨到270元/月。”林先生致电本报广厦热线说,业主对此意见很大,就将小车乱停在小区里,和物业公司发生了不少矛盾。
河西麓山和苑业主鲁先生说,小区物业一开始发通知说要每月收300元停车费,后来业主一起去找物业要说法,最终物业同意按每月200元收。“但还是有一些业主不愿意交这么多钱将车停在小区,因为其他的小区才收90元一个月。”
部门反馈:收费已放开 物业需和业主协商
根据今年4月1日起实施的《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决定停车收费,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由停车服务管理方与入住业主参照本办法协商决定或在物业合同中约定。而对“入住宅小区不超过一小时和业主搬家的车辆”应予以免费。
长沙市物价局12358热线工作人员介绍,长沙市也根据上述规定放开了小区停车位的收费标准。“只要物业和业主委员会协商一致,没有业委会的需要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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