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LED照明市场成本高企的初期,EMC一度被认为是开拓市场的一把利器。
EMC,即合同能源管理(ENERGY MANAGEMENT CONTRACT ,简称EMC),是一种新型的市场化节能机制,其实质就是一种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业务方式。简言之,采取EMC模式,买方不用支付任何额外费用,即可“零成本”更换新的节能型设备。
“EMC模式的优势在于,能够最大程度地降低客户的接受门槛。”深圳市LED产业联合会常务副会长眭世荣告诉记者,这对处于市场开拓期的LED产业意义明显。在此背景下,面对国内LED照明市场超过70%以上的市政工程,EMC模式一度被寄予厚望。
但据本报记者调查,在国内众多因素制约下,LED照明市场中EMC模式更多地是“看上去很美”.由于国内“收支两条线”的政府财务制度,以致EMC在执行过程中缺少可操作性。另外,部分地区偏低的电费也导致EMC投资周期过长,LED照明企业缺少积极性。
“看上去很美”的EMC
“从理论上来讲,EMC模式能够很好解决买方的资金问题,从而更容易被买方所接受。”LED照明企业华烨集团常务副总裁张玉生告诉记者,由于LED照明所面对的是替换市场,在市场拓展上,EMC模式一度寄望颇高。
据张玉生介绍,通常EMC合作模式分为两种:一是,对于每年节省的电费按比例由政府与企业分成,逐年返还,直至完成合同约定金额为止,通常在该模式下,合同执行周期较长;二是,对于每年节省的电费,全额返回给LED企业,直至合同约定金额为止,“这种模式回款速度更快,更受LED企业的青睐”.
这仅是EMC模式的基本构架。在现实的执行中,往往还会有银行等金融中介参与其中。“EMC对于企业资金占有压力较大,通常企业自有资金难以支持。”张玉生介绍,EMC模式中银行一般会为LED企业提供贷款支持,“一个成熟的EMC模式,至少由企业、客户和银行三方完成”.
金融杠杆的介入,让一个EMC项目得以低成本启动--这无疑成为LED市场拓展的一剂良药。此前,LED照明产品高企的价格成本,成为其市场推广的直接障碍。一时间,EMC模式的“能量”开始在方兴未艾的中国LED市场被不断放大。本报记者了解到,国内LED照明业的知名企业,如勤上光电、华烨集团等,纷纷上马EMC项目。
今年4月,由广东省绿色产业投资基金发起的中国首个大型EMC联盟落户深圳。该联盟汇聚LED产业链上下游多家企业,此外,多家金融机构、检测机构、施工工程公司、工程设计公司、招标公司、律师事务所、能源合同管理服务公司等也加盟其中。
广东省绿色产业投资基金理事长李学锋介绍,“绿色产业投资基金”将会给EMC联盟提供支持,“通过基金来投资,不给政府财政增加压力,就能拿到合同,通过联盟的方式共享合同,从而找到市场。”
电费与规模的博弈
“看上去很美”的EMC模式,在现实执行中却是阻力重重。
“并不是所有的项目,都适合EMC模式。”张玉生对记者分析,EMC模式的特点在于,节约电费越多,项目投资回收周期越短。
这取决于两个因素。首先是项目的规模,即项目替换的灯具数量,数量越大,所节约的电费越多。但这在某种程度上,反而与政府节能的理念相冲。“从节约的角度考虑,部分地市政府的路灯照明经常采取”点花灯“的节能使用方式。”考察过多地路灯市场的深圳万润科技董事长李志江解释,尤其在二级城市,每晚过零点之后,路灯往往隔一盏才亮一盏。
“从节约的角度看,电费因此会省掉一半。但从EMC模式执行来看,意味着投资回报期,将拉长一倍。”李志江尴尬地认为:“对于LED企业而言,越是节约的地方,反而越不适合EMC模式。”
其次,电费标准也是EMC模式的另一大关键变量,即电费越贵,节省的电费越多,越利于EMC合同的执行。但在现实中,各地参差不齐的电费标准,成了EMC模式推广的另一层阻力。
“一个地区如果电费很低,EMC模式是很难实施的。”张玉生给记者举例说,华烨曾考察江苏省多个地市,当地平均电费仅约0.5元/度,“相比较深圳等约0.9元/度高电价地区,江苏若采取EMC模式,其投资周期要延长一倍”.在考察了江苏多个路灯项目后,华烨还是选择了放弃。
事实上,单从电费的角度看,由于工业用电电费远高于民用用电,工业照明的LED替换市场潜力巨大。“我们也在关注工业照明市场,但该市场往往单个项目规模有限,依旧不利于EMC执行。”张玉生坦言,想找一个高电费、大规模的LED替换项目,并不太容易。 受制“收支两条线”
电费与规模受限,还不是EMC模式在LED产业推行中遇阻的全部因素。
据本报记者了解,目前在国内LED照明领域,超过70%以上的市场是市政照明工程。尽管国务院多次提出,大力促进LED等节能减排产业的发展,但据了解,在基层政府主导的LED照明替换市场,EMC执行依旧步履维艰。
政府各部门对待EMC模式,可谓态度微妙。一个现实的问题,当前政府部门现行“收支两条线”的财务制度,具体到任何一个政府部门,其电费支出,出口均在财政部门。
“从表面看是用电的部门不花钱。”一位参与过政府EMC项目的LED企业负责人分析,这直接导致具体的政府部门,对待节能减排LED产品替换的动力不足。
不止于此,同样受困于“收支两条线”的财务制度,另一家试图参与EMC项目的LED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现行的政府部门的财务制度,政府部门没有独立的电费支付权,让替换LED等新能源节省下来的钱,难以兑现。”
深圳易特照明有限公司董事长冯俊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原本计划用EMC模式开拓市政工程市场,“但最终因找不到对口的费用支付单位,而被迫放弃”.
一位不愿具名的LED企业高管直言,由于EMC项目执行周期较长,其间政府机构和人员的调整变动,将给EMC合同未来的执行带来很大的不确定因素。在此背景下,作为融资中介的银行,也不敢轻易放贷。
“EMC在LED照明市场的实行,目前国内还缺少成功的样本。”多位LED企业高管表示,政府如何统一协调EMC项目的执行,将是EMC项目能成功实施的关键。
2008年4月,华烨集团与江西景德镇市政府签约EMC路灯改造合同,合同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是国内LED路灯领域第一个上规模的EMC项目。“地方政府的协调和统一管理,在合同执行中,起到了很大作用。”张玉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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