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宋戈
近期,中体产业大股东“白条”承诺风波成为了市场关注的焦点。
2006年,中体产业大股东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国体中心)曾做出承诺,“在未来适当的时机,将可提供的优质资产尽可能优先注入中体产业”。然而8年后其表态称,“并无可注入优质资产,虽经多方努力,仍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形成明确的可行性方案。”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中体产业大股东的“白条”承诺风波惊动了交易所,上证所也要求国体中心回复相关问题。今日国体中心表示,在2006年股改时,其名下就没有可注入上市公司的优质资产。
大股东表态承诺时无优质资产
8 年前的2006年,中体产业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大股东作出了优先注入优质资产的承诺。然而这一纸承诺在今年8月23日发生重大变故。中体产业发布公告称, 控股股东国体中心表示,“由于没有可注入的优质资产,虽经多方努力,仍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形成明确的可行性方案”,同时宣布欲转让所持股权。
随后上证所立即对此事表示了关注,并在网站发出一则《关于对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基金管理中心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以下简称 《决定》),内容显示,上证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在8月25日发函询问中体产业资产注入承诺变化的相关事宜。
今 日,国体中心在针对上证所的问询回复中表示,2006年股改时,其名下就没有可注入上市公司的优质资产。其同时表示,转让所持中体产业股份由受让方履行承 诺方案,国家体育总局已经批准,还需上报财政部审批。如果因国家政策限制、没有符合条件的受让方或未通过股东大会审议无法完成股份转让工作,将按《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4号》规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豁免优质资产注入承诺。
回复姗姗来迟
根据9月1日上证所在其网站上发布的《决定》内容显示,上证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已于8月25日致函国体中心,要求其在8月27日前将包括资产注入的五方面事项进一步说明并公开披露。
然而截至8月29日,国体中心仍未按照监管要求对全部问题逐项进行充分说明。上证所在《决定》中指出,上述行为已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的规定,对此予以关注。
上证所进一步强调,希望国体中心积极配合日常监管工作,高度重视投资者知情权,立即按照相关的要求,全面完整地提交书面回复并按要求进行披露,否则将根据情况采取进一步的监管行动。
虽然上证所措辞严厉,但国体中心的回复还是姗姗来迟。中体产业公告称,直到昨日(9月23日),公司才收到大股东发来《基金中心关于<关于对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基金管理中心承诺事项的问询函>的复函》,较之前要求的8月27日的回复时间晚了接近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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