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淄博市发布《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降低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门槛,帮农民工圆“城市梦”。
《意见》实施后,将取消购房面积、就业年限等落户限制,优先推进在城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合法稳定职业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推进在城镇化进程中实现非农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宽松接纳到淄博市投资、经商、务工的外来人口转移落户。(记者 谭文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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