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14日电(记者杜宇)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联合出台住房公积金新政策,支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和改善型自住住房,推进异地贷款业务。这是记者14日从住房城乡建设部获悉的。
新政策主要包括,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设区城市,可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
值得关注的是,三部门明确要求降低贷款中间费用,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
另外,三部门还要求优化贷款办理流程、提高贷款服务效率,设区城市统筹使用资金,有条件的城市,要积极探索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产证券化业务。
住房城乡建设部表示,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要加强对各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考核,定期进行现场专项检查。
截至2014年8月末,全国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为1.07亿人,缴存总额7.03万亿元,职工提取总额3.49万亿元。
相关知识
住房公积金“新规”亮相 异地贷款“破冰”
公积金贷款门槛降低 异地贷款破冰
10月十大经济热词发布 “公积金异地贷款破冰”上榜
公积金异地贷款破冰 多项收费项目取消
东莞住房公积金新系统将启用 贷款审批时间缩半
住房公积金将实现异地互认和转移
山东出台公积金新规 将控制二套房、大户型贷款
全国3万多亿住房公积金待唤醒 利用率约只有50%
公积金新政策“利好”百姓 多项举措缓解购房之困
公积金新政策有望缓解百姓购房之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