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好”新规解百姓购房之困
连缴6月即可贷款 首套贷款额度适当提高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个人房贷发放率低于85%的设区城市,可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
明确要求降低贷款中间费用,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各地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
4项收费项目取消 缴存异地互认可转接
提高贷款服务效率 探索房贷资产证券化
三部门要求优化贷款办理流程、提高贷款服务效率,设区城市统筹使用资金,有条件的城市,要积极探索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产证券化业务
据新华社北京10月14日电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联合出台住房公积金新政策,支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和改善型自住住房,推进异地贷款业务。这是记者14日从住房城乡建设部获悉的。
新政策主要包括,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设区城市,可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专家任兴洲表示,当前,职工跨地区流动日益增强,在就业地缴存、回原籍购房需求增多。这一政策适应职工流动性需要。
值得关注的是,三部门明确要求降低贷款中间费用,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
另外,三部门还要求优化贷款办理流程、提高贷款服务效率,设区城市统筹使用资金,有条件的城市,要积极探索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产证券化业务。
住房城乡建设部表示,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要加强对各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考核,定期进行现场专项检查。
点评
扭转“劫贫济富”倾向
住建部等部门14日出台了公积金新政策,支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和改善型自住住房,推进异地贷款业务。不过,百姓长期以来最为关注的公积金缴纳“肥瘦不均”、使用“劫贫济富”等“公平鸿沟”问题,仍值得下更大力气予以破解。
当前,公积金管理中暴露出来的不公平突出表现在缴纳不公。高房价面前,中低收入者无力承担购房首付,实际上无法使用公积金,这就使得公积金事实上成为买得起房、付得起首付这一特殊人群独享的优惠贷款,呈现出劫贫济富的倾向。有统计显示,2013年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中,9%的贷款人使用了约80%的公积金余额,而大约80%的缴存人仍未使用住房公积金。
伴随此次公积金管理新政策,备受关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也有望继续推进。期待借助这一条例修改,对公积金的缴费上限有更加科学的界定,推动缴费由“制度全覆盖”迈向“人群全覆盖”,进一步拓宽公积金提取范围,补上公积金制度在公平方面的短板,切实让公积金为职工的安居梦想发挥出更加积极的作用。据新华社电
数字
余额2.43万亿元
截至2014年8月末,全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达2.43万亿元,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余额431亿元,购买国债余额62亿元,结余资金1.07万亿元。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全国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为1.07亿人,缴存总额7.03万亿元,缴存余额3.54万亿元。
使用率70%
公积金使用效率低,是公众诟病的一个突出问题。据统计,全国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率为70%,大部分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贷款发放率集中在50%到75%之间,有的更是低至百分之三四十。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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