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纪睿坤 北京报道
房地产领域已然成为腐败高发的“重灾区”。截止到11月4日,中纪委巡视组已经完成了2014年第二轮巡视的意见反馈。其中本轮巡视的10地中,有8省市存在房地产腐败问题。
加之此前中纪委巡查组通报的21个省市的巡视情况,至此,十八大以来中央已完成对全国31个省、区、市的巡视全覆盖,且有28个省份发现了房地产业腐败,占比达90%。
对此,中纪委也把房地产领域的腐败问题作为重点核查对象,早在7月16日,2014年中央第二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之际,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岐山表示,在腐败问题上,要紧盯矿产资源、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惠民资金和专项经费管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面对中央巡视组多次披露的违纪违法及腐败问题牵涉房地产行业各环节的问题。根据中纪委工作部署,作为房地产行业的主管部门住建部已经增设“反腐败协调小组”,协调“涉房”腐败案件办理事宜。
涉房腐败占比较高
所谓的房地产腐败分为房地产开发前期的土地腐败和房产后期、销售等环节的腐败两类。
10月29日-11月4日,中纪委官网陆续公布中央第二轮巡视中10省市的巡视反馈情况,涉及房地产腐败问题有8地。
这也是王岐山在2014年中央第二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的要求,新一轮反腐,要紧盯矿产资源、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惠民资金和专项经费管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其中,房地产腐败占两席,被要求重点关注。
根据中纪委官网的公开资料,查处涉房的官员级别来看,不仅存在“老虎”式腐败,还存在大量“苍蝇”式腐败。
如原内蒙古党委常委、统战部长王素毅收受房地产商巨额贿赂;原湖北省政协副主席陈柏槐违规批准下属单位向有关房地产企业非法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本人或伙同其亲属收受巨额财物。
除此之外,涉房腐败的形式也非常多样,无论是前期的土地征用、出让环节还是在后期的建设、开发、销售等环节,都出现了房地产腐败案例。
涉房反腐强化制度建设
除了中纪委巡查强调重点核查涉房腐败问题,各地方也开始自查房地产领域的腐败问题。
比如中共南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于10月20日发表了关于房地产开发建设领域腐败问题的公告;于2014年10月20日至10月30日,在全市特别是中心城区开展一次领导干部及其亲属子女违规参与、插手房地产开发线索的排查。
四川省委9月23日召开常委会议也特别提出针对当前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出让、矿产资源开发等方面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开展巡视工作,严厉查处土地腐败问题。
在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看来,房地产行业涉及领域和环节众多,过去处处需要政府审批,加上房产开发与城市建设发展密切相关,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依赖性强,权力之手可以直接伸到具体项目中来。地产项目资金体量本就庞大,当权力缺乏必要约束,便可以在地产领域轻易兑现。
另外,在土地出让、规划和项目融资环节来说,“城镇化进程中,土地越发稀缺,以规划为例,涉及很多专业的刚性指标,包括用地性质、容积率等,只要稍作调整,就能对特定的房地产项目的成本和收益产生巨大影响。”他说。
在中纪委巡视组以及各地加大涉房反腐之时,房地产反腐的制度化建设亦起步。
王岐山在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上支持,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拉出目录清单,分清轻重缓急,对不完善、不适应工作需要的规章制度进行“立、改、废”,着力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根据中纪委工作部署,作为房地产行业的主管部门住建部已经增设“反腐败协调小组”,在中纪委派驻住建部纪检组的直接领导下工作,协调“涉房”腐败案件办理事宜。
另外,“房地产的长效机制也在加紧制定中,”陈国强介绍,近年来,不动产登记立法、住房信息联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包括推进征地拆迁信息的公开透明等等,都将在源头上减少房地产腐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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