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晚间,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布了调整后的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对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或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与此同时,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参照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
中国房地产数据研究院执行院长陈晟接受本网记者采访时说,这是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中,首个公布公积金个人贷款新政的城市,但现行“普通商品住房”认定标准被指远低于实际成交价,目前难以找到新推楼盘的房源。
所谓“参照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该政策文件规定,即贷款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为五年期以上4.50%,五年期以下(含五年期)4.00%,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为60万元(每人最高贷款限额为30万元),有补充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限额为80万元(每人最高贷款限额为40万元)。
记者从上海市政府新闻官方微博“上海发布”了解到,上文所述的“普通商品住房”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五层以上(含五层)的多高层住房,以及不足五层的老式公寓、新式里弄、旧式里弄等;二是单套住宅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三是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即内环以内的低于330万元/套,外环和内环之间的低于200万元/套,外环以外的低于160万元/套。
本网记者照此换算,如果符合资格的购房者想在上海内环以内购买一套90平方米的住宅,按照上述规定,必须确保均价大约在3.667万元/平方米以内。但据陈晟透露,目前上海全市的成交均价在2.4万-2.5万元/平方米,内环以内近期的成交均价已经达到5万-6万元/平方米。除却部分使用年限较长的二手房(里弄房),新推楼盘的均价已远远突破了现行认定标准的范围。
在“上海发布”微博的留言中,绝大部分网民呼吁尽快调整“普通商品住房”的认定标准。
与上海相比,9月30日,北京市住建委已对目前执行的北京市普通住宅标准的认定进行调整,五环内均价调升至39600元/平或总价不超过468万。
“(该政策文件的)认定标准与实际成交价有一定差距,对首套房和改善性住房的刚需人群覆盖面狭小了一点,对本地市场的影响也很有限。”陈晟对此解读说,与北京相比,上海普通商品住房(或称住宅)的认定标准修订较为滞后。由于北京的修订属于例行修订,与房地产调控政策关系不大,预计随着修订周期的到来,上海也会很快修订这一认定标准。
此前,参加复旦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2014年学术年会的北京、上海专家均告诉经济观察网记者,目前,上海内环以内4万元/平方米的二手房,已有价无市,购房者选择空间不大。
根据调整后的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2014年10月9日起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本次调整后的政策执行;2014年10月9日前已受理但未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参照本次调整前的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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