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合肥11月29日消息(记者梁明星)记者今天从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合肥房叔窝案的涉案民警詹卫东上诉请求近日已被驳回,终审裁定维持了一审判决结果。一审判决时,合肥市瑶海区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贪污罪判处詹卫东有期徒刑18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4万元。
詹卫东今年43岁,先后担任合肥磨店派出所户籍民警、七里塘派出所警员。法院审理查明,詹卫东为他人在户口本上虚增人口或者违规迁移户口,致使公共财产损失共计245万余元,并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他人贿赂61000元;又与“房叔”方广云及拆迁办副主任范正东等人合谋勾结,骗取480平方米及拆迁补偿等,共计价值997825元,其行为已经构成滥用职权罪、贪污罪、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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