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6个月启动配租、“大摇号”将成为分配常态、摇号剩余房源保障家庭“先到先得”。12月8日上午,北京市住建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的通知》,并将于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通知的出台,不仅标志着本市公租房分配进度进一步加快,也标志着分配方式更加完善和灵活。
根据《通知》规定,公租房产权单位应当在房屋具备入住条件6个月前编制配租和运营管理方案,经住房保障部门批准后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或区县政府网站发布配租公告。
与此前规定相比,该《通知》将本市公租房分配工作启动时间由房屋具备入住条件前的60天提前到6个月,确保各项分配工作在房屋具备入住条件前保质保量完成,避免房源因此出现短期“空档”。
据了解,2014年7月31日,房山金地朗悦、丰台小屯馨城、门头沟铅丝厂、大兴高米店、朝阳常营三期、朝阳双桥京桥1号地、双合家园七个公租房项目面向城六区和三个房源所在区县配租。不同于此前保障房分配惯常采用的分项目组织摇号的做法,此次分配的房源中集中打包了预计年内竣工的7个项目、共7531套房源,全部采取集中公告摇号、分批选房入住的“大摇号”方式。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大摇号”的方式减少了摇号工作的组织次数、提高了分配效率,还扩大了房源选择范围,保障家庭可根据租金、上班距离等因素,综合选择适合自身需求的房源。
该负责人表示,类似今年房山金地朗悦等7个公租房项目的“大摇号”分配方式,可能成为今后保障房分配的常态。
根据《通知》规定,公开摇号配租剩余的房源,经批准后产权单位可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面向全市发布配租公告,符合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备案家庭可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备案通知单直接向产权单位申请承租,并按照政策享受租金补贴。配租按照产权单位收到备案家庭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实行“先到先得”。摇号配租剩余的公租房房源,配租范围将进一步拓宽,配租程序进一步简化,及时消化摇号剩余的少量尾房。
名词解释:何为“大摇号”
“大摇号”即所有参加配租的家庭先不针对具体项目统一摇号排序,后期某项目具备入住条件后,再分别组织针对该项目的意向登记,意向登记该项目的家庭直接按照此前摇出的顺序号依次选房签约和办理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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