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3月9月集中受理 可调换同套型
好不容易住上了公租房,可离孩子学校或单位太远,今后这样的尴尬可通过调换来化解。昨天,市住建委出台《关于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调换及调整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入住公共租赁住房后,经房屋产权单位同意后,可与同套型其他承租家庭调换配租住房。
上网找调换对象
《通知》规定,家庭入住公共租赁住房后,经房屋产权单位同意后,可与同套型其他承租家庭调换配租住房。市住建委将在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中发布房源调换信息,承租家庭可登录系统“自助”寻找合适的调换对象。
《通知》明确,公租房承租家庭入住后,家庭结构发生变化的,可申请调整配租住房改善居住困难。例如单身承租者结婚、家庭新增人口等,经区县住房部门复核,仍符合配租条件的家庭,可申请调整面积更大的住房承租。承租家庭因自身原因希望调小住房面积的,也可申请。
换房需要先公示
承租住房调整工作每年3月、9月集中受理,有调整需求的家庭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承租家庭可在规定期限内填写《承租家庭申请书》,向现居住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管理服务站提出住房调整申请,并提交户口簿、身份证及其他家庭人口、结构变化相关的证明材料。
经过房屋产权单位、区县住保部门等进行审核后,符合调整条件的家庭,在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公示10日,公示无异议的,区县住保部门在15日内向房屋产权单位出具《房屋租赁服务办理通知书》。
同期申请小面积优先
房屋产权单位为通过审核的调整家庭登记排序,建立承租家庭调整轮候需求库。需求项目中有套型匹配的空置房源时,产权单位可直接予以调整,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家庭按规定期限腾退原承租住房,房屋租赁期限为原房屋租赁合同剩余期限。
房屋产权单位可根据区县调整审批意见时间先后顺序排序,区县审批时间一致的按照承租家庭申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申请时间一致的按照家庭住房面积排序,住房面积小的优先。
房屋产权单位持有的空置房源每年向社会公开配租前,将划出一定比例房源满足调整家庭需求,如暂时没有可供调整的房源,承租家庭还可登记参加其他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的摇号配租,摇号期间可继续承租原有住房。
■提示
租约到期前仨月
不能换
此外,通知还规定了不予受理调换的情形,包括承租家庭违反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相关规定和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经房屋产权单位制止拒不改正的,或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前3个月内的。违规行为包括转租、转借公租房,累计3个月不交租金等。
晨报记者 王萍
相关知识
公租房入住后仍能换 每年3月9月集中受理
北京市公租房入住后可申请再调整 3月与9月受理
济南清雅居公租房入住后有望直接供暖
公租房入住后可申请再调整
郑州一公租房小区遭租户吐槽 房屋渗水天然气不通
评论:公租房要建更要管
成都今年首批9588套公租房明起选房 租期不超过6年
上海公积金中心公租房租赁价格实行“一房一价”
山东商品房仍能卖23个月 库存压力依然不小
四川统一公共租赁住房制度 公租房廉租房正式并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