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烟台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办法》《市中心区城市中等偏下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申请审核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经街道办事处初审、区级审核、市级审批等程序,对2014年12月份经认定具有住房保障资格的468户申请家庭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12月30日-2015年1月5日。
市民可登录烟台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烟台市住房保障网(http://www.ytjs.gov.cn)查看公示信息,也可前往芝罘、莱山两区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区住房和建设局、市住房保障中心公示栏处查看公示信息。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经核实不成立的家庭,2015年1月6日起在工作日期间可以到街道办事处领取《住房保障资格证》。
(记者 聂子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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