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3月1日起实施的《天津市危险房屋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房屋安全管理责任,完善了危险房屋相关治理制度、监督机制和救济渠道。随着上世纪90年代末大规模危陋房屋改造的结束,天津市集中、成片的危险房屋已基本消除,但剩余零散、不成片的危险房屋仍存在着不可遇见的安全隐患。目前,天津市已确认的危险房屋共263幢、38151平方米,约占既有房屋总量的0.01%。如果缺乏日常维修保养和不正当使用,部分房屋可能会形成新的危险房屋。
陈军 吴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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