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超级女声》走红后,全国各地大量选秀节目快速跟进,在不到3年的时间里,选秀节目迅速走上了衰亡的下降通道。尽管选秀节目受到诟病的直接原因是其日趋泛滥的低俗之风,但毫无任何约束的肆意克隆,才是选秀节目迅速走向衰亡的根源。
今天的灯饰行业,随时都有企业在喊“出新品”,也不时有人在喊“被人复制了”,笔者不可否认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来自于真才实学的创新,但也有不少是浑水摸鱼型的复制“创新”。
这些浑水摸鱼型的复制“创新”典型表现就是听闻某厂家又出新品了,立马派人去察看,过去这些人要不携带相机,要么本身就能通过观察“印制”在脑中,随后绘制出来,而现在就是通过一些中介直接购买到样本,“光明正大”地“借鉴”。当然这些只是在简单地复制,创新灯饰的内核还是难以通过简单的模仿就能学到家的。
其实由这复制带来的危害远远不及这些表面。单从消费者的角度看,灯饰所能带来的审美体验不再是独特的,不再带有新奇感,灯饰所谓的“创新”带来的是满目雷同而产生的乏味感,灯饰因缺乏独特构思创意而少有吸引力。与其同时也忽视了消费群体的多样化需求,更严重的是消费者对灯饰行业的整体满意度降低,由此也造成灯饰行业的整体作战能力以及声誉都整体下滑。
这样的恶性竞争如果愈演愈烈,不但对灯饰的现状有影响,而且会制约灯饰行业发展的质量和水准——灯饰的雷同会造成极大的资源浪费,比如人员资源及生产经费的浪费等等。即便所谓“创新者”能取得较大的效益,那也仅仅只是一时的,因为同质化带来的后果是严重的,更主要是品牌和个性的丧失,进而使得行业发展空间和经营收入受到影响。而最根本的就是直接摧残了灯饰行业从业人员的创新能力,并导致日趋弱化。
复制盛行,使得灯饰从业人缺乏创新的实践机会,创新能力自然日趋弱化。品源的张亚林就曾与笔者一起探讨过这个话题,她表示行业内这个风气十分重,很多人都在仿造,今年尤为严重,品源曾经包括现在都有不少厂家仍在仿造。
令笔者欣喜的是,已经有不少行业有志之士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亦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然而这对于所谓“创新者”的力度是远远不够的,笔者希望能见到更多的受到侵害的厂家行动起来,对这些所谓的“创新者”予以法律的制裁,为肃清行业不良竞争,打造行业规范而努力。
当然笔者并不完全认为复制是一无是处的,至少复制算是变相的传承,是创新的一个开端,但关键是怎样在这个复制的基础上走出自己的特色,一如初生婴儿会模仿身边所有人的动作,但渐渐就会形成自己的特性,成为一个独特的个体。
差异化的竞争或者说创新应该成为整个灯饰行业生态发展的良性运行的内在需求,也是竞争主体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依托。从整体的社会环境和市场环境来讲,创新需要鼓励;从企业微观环境来讲,创新更需要鼓励,尤其是制度化的鼓励。因此,建立创新机制是进行灯饰创新,保证创新质量和效率的现实途径。同时还应该加强对创新人才的管理以及落实人才政策的实施,政府相关部门更应该加强市场监管,引导发挥积极作用。
应对激烈的竞争,笑到最后的才是赢家。在这场战争中,真正的赢家是那些懂得适时创新的企业,因为他们拥有最富有创意的人才。(晓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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