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3日从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今年年底前,山东省将全面推行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
今年,山东省将禁止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收取保险、公证、新房评估等费用,取消以所购住房向担保公司进行抵押反担保、借款人只能选择担保公司担保等强制性机构担保收费;实行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为贷款职工提供可自主选择的多种担保方式。
据了解,目前山东省济南等9个城市已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山东省要求,具备条件的城市要立即开展公积金异地贷款,暂不具备的城市要尽快落实相关政策,今年年底前实现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
2014年,山东省共缴存住房公积金696.2亿元,同比增长10.6%;提取住房公积金330.7亿元,同比增长5.8%;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370.1亿元,占全省住房消费贷款额的四分之一。(记者 席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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