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了《关于优化2015年住房及用地供应结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文件明确要求各地合理安排住房规模,楼市高库存地区将暂停房土供应;允许没有开发的房地产用地转型和更该户型;商品房可以作为棚改安置房;两部门联合加大楼市监督力度。
这一政策对湖北影响如何?30日,荆楚网记者专访本地业内专家进行解读。
要点一:楼市高库存地区要暂停住房土地供应
《通知》提出,对住房供应明显偏多的市、县,或在建住宅用地规模过大的市、县,应减少住宅用地供应量直至暂停计划供应;住房供求矛盾比较突出的热点城市,应根据市场实际情况有效增加住宅用地供应规模。
解读:湖北房地产经济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指数研究院(华中)市场研究总监李国政表示,该项政策符合中央“2015年楼市去库存”的总宗旨,新政展现出了国家对恢复楼市的积极态度,但落地还需时间。目前的三四线城市,由于产业空心化、人口外流导致库存积压严重,人口数量和房屋数量的比例极度不协调,湖北目前还存在一些处于崩盘风险的城市,一些房产龙头已经不敢在三四线城市继续投资,而一二线城市的供求和需求都还比较大,就算是在“救市”的大背景下,库存的消化问题还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
要点二:优化住房及结构允许未开发房地产用地转型
《通知》提到,要优化住房供应套型,促进用地结构调整。研究制订未开发房地产用地的用途转换方案,通过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引导未开发房地产用地转型利用,用于国家支持的新兴产业、养老产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等项目用途的开发建设,促进其他产业投资。允许对不适应市场需求的住房户型作出调整,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解读:这项规定可以让高风险地块申请改变产品类型,滞销项目可以申请调整户型产品,从而打破市场困局。李国政表示,这个政策让开发商与政府实现了双赢。虽然开发商存在让利,但其保证了自己市场的稳定性,政府也解决了其在三、四线城市土地供应无序的问题,从而解决供应和消化方面的问题。
要点三:商品住房可作为棚改安置房
《通知》明确,整体购买在建房地产项目用于棚改安置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或将尚未开工建设的房地产用地转为棚改安置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用地的,允许其适当调整规划建设条件,优化户型结构,并完善配套用地手续。
解读:早在去年9月份湖北省推出的"鄂六条"中已经涉及到如今《通知》的相关政策,商品住房改造在湖北多地都已经在"试点"实施,比如武汉的城中村改造,在白沙洲、汉口常青、汉阳四新、徐东开发区,为了解决拆迁户过度租房租金贵等问题,政府与开发商直接接洽,以8折的价格将这些商品房买下用作于还建房。
“武汉有些小区还未正式开盘就已经有一半被政府买下作为福利房了。”思拓房产的负责人表示,将商品房改成安置房等在武汉已经存在一两年了,规模虽小,但反响很好,国家这次的新政也是顺水推舟,对一二线楼市来说,增加安置房的供给也是一剂镇定剂。
要点四:两部门将联手监督房地产市场
《通知》提出,要加强部门联动,加大市场秩序和供应实施监督力度。今后,房地产开发和交易环节中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及违反有关资质管理规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供的信息,限制或禁止其参与新出让房地产用地的竞买。对在土地市场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依据国土部门提供的信息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注销其资质证书。
解读:两部门的联手监督,也代表了这一政策实际是对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的一个落实,是原则性、指导性的意见,而2015年的新政重点,也将放在“去库存”上。2014年下半年起,湖北省政府出招托市,针对房地产行业发布综合性文件,从土地供应、住房信贷、公积金、税收优惠补贴、购房落户及市场监管等多个环节着手,刺激购房需求入市。湖北省住建厅表示将会配合推进国家优化住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记者 冯梓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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