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办法纳入市政府立法调研项目,市监督总站受托开展相关调研工作,市监督总站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课题研究组,启动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办法前期研究工作。按照相关要求和课题研究计划,市监督总站邀请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法制处、施工安全管理处、工程质量管理处、建设发展研究中心有关领导及业内资深专家于3月27日召开课题开题会。
目前,课题研究已完成课题研究组织机构组建,明确了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研究路线,研究进度计划。为保证课题顺利开展,课题项目组制定了三项保障措施:一是明确课题成员单位工作目标、职责及相关工作要求;二是建立定期例会制度,每次例会形成会议纪要,确保课题研究可追溯;三是建立过程成果内审制度,确保过程成果质量。
制定《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办法》,有利于推动和强化参建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质量主体责任和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强化轨道交通建设全过程风险控制,确保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持续受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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