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界看来已然是风风火火的农村土地三项改革试点工作,正在谨慎中寻求突破。在33个试点地区得以批复之后,国土资源部正在寻求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统筹力”,以使农村土地三项改革工作能够稳妥顺利推进。
作为农村土地改革的牵头部门,国土资源部已经在部机关设立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并拟定了工作规则。此后,涉及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的有关工作均由领导小组指导和统筹推动。
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提交的有关议案,北京市大兴区、天津市蓟县等33个市县进行农村土地三项改革试点工作。此举一度被外界视作农村土地自由流转入市放开的重要信号。
“小组”设立
“‘领导小组’已经在运行了,在部机关里,这个领导小组通常被称作‘三块地’改革领导小组。”3月31日下午,国土资源部一位不愿具名的人士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证实,“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已经在部机关正式设立,并已在运行之中。
“三块地”是国土资源管理系统的工作术语,意指农村土地征收改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宅基地制度改革的有关工作。2015年2月开始,经全国人大批准,北京大兴、天津蓟县等33市县进行上述三项土地改革的试点工作。
此项改革由国土资源部牵头,也涉及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微博]、银监会等有关中央部委的职责范畴。为推动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国土资源部曾专门设立了“深化土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在全国人大批准33市县开展“三块地”试点改革工作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已经进入到落实阶段。为此,国土资源部在部机关设立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进行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的人事安排级别颇高,组长由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担任,副部长王世元、张德霖、总规划师严之尧分别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的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部宏观调控司。
与此同时,国土资源部办公厅、总督察办、法规司、调控司、规划司、财务司、耕保司、地籍司、利用司、执法监察局均派出主要负责人和骨干加入“领导小组”,从而形成一整套议事工作机制。
记者了解到,“领导小组”的议事机制设置已经获得国土资源部党组办公会的审议通过,“领导小组”在2015年3月中旬之后,已经开始投入正式的日常工作。
多权一身
2013年,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并审议通过《关于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决定”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 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完善 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
按照这一总体精神,国土资源部牵头启动了农村土地征收改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宅基地制度改革的三项试点工作。而“领导小组”的设立及其权责授予,实际上已使其成为改革试点工作业务层面的“高级别议事机制”。
记者了解到,“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能包括“审议和研究推动改革试点工作的重大政策、重大问题、立法建议和年度工作安排等”。一位接近国土资源部 的权威人士告诉记者,“领导小组”具有拟定三项土地改革工作时间表的关键权力,“什么时候能做哪件事,这个制定的权力非常重要”。他说。
由于试点工作已经在全国33个市县进行,因此,国土资源部与省级政府的沟通工作也十分重要。按照已经通过的“领导小组”运行规则,“领导小组” 将负责国土资源部与试点市县所在省省级政府的沟通工作;同时涉及到三块地改革问题的中央部委部际间的协调沟通工作,也由“领导小组”进行。
领导小组的办公室将主要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审定事项,拟定年度工作要点,组织研究农村土地征收三项试点工作重大问题,统筹协调有关方面制定相关政 策等。同时,领导小组办公室还负责领导小组会议筹备工作、编发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简报、负责与相关部门和试点地区的日常联系等。
集权土改
日前,国土资源部召开第10次党组会议。根据会议简报,这次党组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审议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规则。在这次由姜大明主持的党组会议上,有关工作规则得以通过。
根据通过的工作规则,领导小组成立后,涉及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的有关工作均由领导小组指导和统筹推动。
2014年12月,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新华社的报道称,习近平在谈及深化农村改革有关工作时表示,要鼓励地 方、基层、群众解放思想、积极探索,鼓励不同区域进行差别化试点,善于从群众关注的焦点、百姓生活的难点中寻找改革切入点,推动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良性互 动、有机结合。
前述接近国土资源部的权威人士告诉记者,领导小组的权力授予即是按照上述精神进行的“细化、落实”,“既要尊重地方的创新和探索,又要有边界、有底线,统筹推进,领导小组就是这个职能。”他说。
在此之前,中农办曾在各个场合多次强调了农村三块地改革试点的“底线”和“基本原则”。即不能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给改垮了,不能把耕地给改少了,不能把粮食给改滑坡了,不能把农民的利益损害了。这“四个不能”也基本体现了国土资源部的共识。
也正因如此,对于农村三块地改革有关的特别重大事项,按照工作规则的要求,经领导小组审定后,提交部党组会议或部长办公会审议。各成员司局有关推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的政策,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重大政策报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资料
农村土地三项改革试点
试点1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入市
●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受国务院委托,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在作草案说明时表示,为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 度改革的要求,去年12月31日,中办、国办联合印发《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决定在全国选取30 个左右县(市、区)行政区域进行试点。因试点涉及突破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的相关法律条款,需要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在试点期间暂停执 行相关法律条款。
试点2
●被征地农民收益比例将提高
●补偿标准应考虑土地用途区位等情况
●为试点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在试点区域暂时调整实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关于征收集体土地补偿的规定,明确综合考虑 土地用途和区位、经济发展水平、人均收入等情况,合理确定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安排被征地农民住房、社会保障。加大就业培训力度,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全部 纳入养老、医疗等城镇社会保障体系。有条件的地方可采取留地、留物业等多种方式,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
试点3
●宅基地推自愿有偿退出机制
●转让仅限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
●关于农村宅基地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在试点区域暂时调整实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二条关于宅基地审批权 限的规定,明确使用存量建设用地的,下放至乡(镇)人民政府审批,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下放至县级人民政府审批。试点行政区域在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使 用权作为进城落户的条件,宅基地退出实行自愿有偿,转让仅限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防止城里人到农村买地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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