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我省本月初出台“稳增长27条”,日前,昆明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昆明市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若干措施(送审稿)》。文件提出的19条政策措施,约需安排财政资金1.35亿元。重点突出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房地产市场、现代服务业和工业发展等方面的政策扶持,尤其突出了推动房地产去库存化的内容。
重大项目
停工超6个月收回拨付资金
与省“稳增长27条”方向一致,昆明“稳增长19条”将重大项目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尤其强调资金与用地管理。
昆明要抓紧设立“昆明市中介超市”,清理规范项目审批前置中介服务,降低项目前期工作成本,提高项目审批效率。
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对在建工业项目进行清理检查,2014年财政预算专项资金支持的工业项目在2015年6月30日前未开工建设或停工超过6个月的,收回已拨付资金,用于支持新确定的重点项目。
加快办理今年新开工的市级重点项目用地手续,优先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用地需求。降低工业用地成本,工业用地土地供应底价不低于土地取得成本。
创新供地模式,推行工业用地出让弹性年期制,探索实行工业用地“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供地制度。
投资环境
向社会公布涉企收费清单
在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方面,昆明市落实相关政策,减轻企业电费负担。建立“点对点”供电模式,支持重点工业园区组建配电企业积极开展直购电试点。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适时组织金融机构和企业开展银企对接活动,协调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投放,制定全市重点项目、重点企业支持名单,建立信贷审批绿色通道,保障重点项目资金需求。
进一步简政放权,抓紧落实国有企业、工商登记制度、财税体制、投融资体制改革方案,对未纳入权力清单的审批事项不得进行审批,以改革红利释放发展活力。
对确定取消、停征和减免的收费事项进行自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且未按规定批准,越权设立的涉企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建涉企收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清单外一律不得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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