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了3个多月后,北京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方案终于姗姗来迟。昨日,北京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刚主持召开北京市不动产登记工 作联席会扩大会议,通报了经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北京市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确定,北京将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管理体 制。明确市国土局为本市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负责全市的不动产登记工作。
去年9月,经市政府批准,北京成立了不动产登记工作联席会议,然而在全国开始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时,北京商报记者曾从市国土局获悉,现阶段,北京市办理房屋、土地、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动产登记的政策和程序不变,本市国土、住建、园林绿化、农业等部门,仍按原职责和程序发放各类旧版权属证书,待条件成熟后再颁发新版权属证书。
根据本次公布的《方案》,和国家以及各地一样,市国土局为本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将市、区县相关部门承担的土地、房屋、林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动产 登记职责予以整合,统一交由市国土局承担,不动产的管理职责仍由原相关部门承担。值得注意的是,按照中央要求,北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 予以五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市农委、市农经办会同市国土局等部门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统一登记工作。过渡期后,改由市国土局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 记工作。
具体在部门的调整上,市级层面,在市国土局增设不动产登记处,主要负责并指导监督本市不动产登记工作,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 度。整合市国土局所属市土地登记中心、市住建委所属市房屋登记中心的职责和机构编制,组建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为市国土局所属事业单位。区县层面,整合 区县国土部门的土地登记中心和住建(房管)部门的房屋登记中心、档案中心的职责和机构编制,组建区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为市国土局区县分局所属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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