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在广州市珠江新城一处地块开发的过程中分得人民币400万元,昨日,原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谭丽群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法庭上,谭丽群一度激动落泪,否认犯受贿罪,称“自始至终没拿过一分钱”。据悉,谭丽群也是曹鉴燎牵出的涉嫌贪官之一。
当庭翻供称未受贿
检察机关指控,犯罪嫌疑人曹鉴燎(另案处理)在担任广州市天河区沙河镇主要领导期间,先后认识了犯罪嫌疑人张鹰(另案处理)和被告人谭丽群。谭丽群先后担任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地政处征地科长,建设用地处副处长、处长,市场管理处处长,副局长等职务;张鹰先后担任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地政处土地利用组副组长,房地产管理处交易管理组组长,土地监察处副处长,房屋销售处副处长等职务。谭丽群、张鹰对广州市天河区沙河镇片区的征地、用地、拆迁补偿等事项给予支持和便利。
昨日的庭审中,62岁的谭丽群头发花白,精神不佳,在两名女法警的搀扶下走上被告席,坐在旁听席的亲友试着喊了几声她的名字,她都没有做出反应。
庭审中,谭丽群一再称自己“没有受贿,没有犯罪”,表示“自始至终本人没拿一分钱,没有任何人给我钱”。至于在接受广州纪委、检察机关调查时的询问笔录,谭丽群则称,是上述调查部门提前打印好材料,“我就按这些材料来写,连金额都不能改。”
她辩称,自己与曹鉴燎只有工作关系,在几次开会中认识,没有私人关系。涉案地块开发时,是曹鉴燎主动找到她,提出让她在与市场价同等的、没有任何优惠的条件下,联系熟人和公司开发地块。她随后把地块开发权介绍给了其丈夫持有股份的巨联公司。“巨联公司支付了30万元定金,至于这笔钱有没有退回公司,我不知道,没有退给我。”谭丽群说。
谈及该地块转让费的分成问题,谭丽群比较激动,法官不得不几次提醒她控制情绪。她辩称自己没有从中获得分成,称有一部分分成到了巨联公司的名下。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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