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评选活动的目的
为充分体现“安全、高效、精彩、圆满”的国际化展会形象,推动我镇质量振兴工程和名牌带动战略的实施,支持中小型企业开展科技创新,积极培育企业创新意识,从而促进我镇灯饰行业多出新颖和特色产品,更加深入推进产业多元化的纵向延伸与横向发展,本届灯博会组委会特主办“2010参展精品”评选活动。
二、 参评产品的条件和要求
1、企业自愿申报类别,但必须是在灯博会主场馆展出的产品;
2、参展产品采用国家或国际标准生产,实物质量经市级以上质量质检机构全性能检测合格;
3、参展产品必须具备明显的技术创新点,有新颖性或艺术性;
4、本次评选注重知识产权保护(包括:商标、专利、成果等等)。
三、 评奖产品类别
为明确体现产业发展导向,坚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相结合,本次活动特设产品品种类别及奖励等级,内容如下:
1、拟定品种类别分为:家居装饰类灯具、酒店商用工程灯具、高效节能照明灯具、LED灯具或系统等四大类;(LED路灯及景观、LED商照、LED灯具系统)
2、奖励等级设:十大精品金奖(10个)、十大精品银奖(10个)。
四、 评选程序
一、评选程序:
1、企业提出申请并如实提供资料,同时需在灯博会筹委会秘书处或者《中国照明产业周刊》登记;
2、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和现场初审,确定入选产品并挂牌编号;
3、组织测评小组专家审核,进行现场打分并给出评定意见;
4、依据专家意见和评分,评选委员会审定,报灯博会组委会确认;
5、灯博会期间,对获奖产品进行专家点评、表彰和授牌。
二、具体步骤:
1、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本方案第二条的要求进行初审,将符合参评条件的初审入选产品交由评选委员会综合审查和现场考证,并选出不超过30个专业水平较高的产品。
2、由专家测评小组对以上30个入选产品进行实物评价和评分,并以“产品得分”为依据,提出预选精品上报灯博会筹委会行业管理组最后评选获奖等级;
3、由灯博会组委会组织专家点评和颁奖,并对入选产品授予“第9届中国·古镇国际灯饰博览会参展精品X奖”称号,且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4、对获得“第9届中国·古镇国际灯饰博览会”参展精品的产品,将颁发中国灯都博物馆收藏证书。
五、 评选专家组成
为确保本次活动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获奖的参展精品能广泛代表“第9届中国·古镇国际灯饰博览会”参展产品的优良质量和先进水平,特委托中国照明电器协会组织,聘请与产业相关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权威检测部门、行业协会的专家、教授及资深的经销商组成测评专家小组。
六、评选活动时间安排
1、本次活动自通知之日起,至灯博会布展截止日(即10月17日)为企业自行申请、登记有效时间,并负责联系企业补报资料,资料不全则视为初审不合格。
2、10月18日为现场初审日,确定入选产品并挂牌编号。
3、10月19日至10月20日为专家打分和评定阶段,并形成综合评定意见,上报灯博会组委会认定。
4、10月21日灯博会组委会为获奖产品颁奖。
七、主办单位:中国·古镇国际灯饰博览会组委会
承办单位:中国·古镇国际灯饰博览会行业管理组、《中国照明产业周刊》
八、咨询、资料收集
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古镇镇政府经贸办。企业申报资料可交到“2010中国·古镇国际灯饰博览会”筹委会秘书处或《中国照明产业周刊》。
联系、咨询电话:0760-22357557、0760-22351056、0760-22353188
第9届中国·古镇国际灯饰博览会筹委会行业管理组 2010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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