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云南省公安厅获悉,将于7月1日正式启动的云南户籍制度改革,在多个方面有了重大突破。如突破了农村地区返乡落户限制,让符合条件的农民“来去自如”。
此次的户籍制度改革突破了农村地区返乡落户限制:本人或其家庭成员(含其父母、配偶、子女)在农村原籍地具备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基本生产生活资料且实际居住,即可将户口迁回农村原籍地。户籍在城镇的人员与户籍在农村的人员结婚,可在夫妻实际居住地落户。
记者了解到,云南此次的户籍制度改革还在以下几个方面有突破: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昆明市主城区落户条件并推行积分制落户办法。城镇地区(除昆明市主城区外)三代以内直系亲属相互投靠且共同居住的,可在实际居住地投靠落户,不受年龄限制。城镇地区,公民实际居住在租赁性质的合法稳定住所且办理合法手续的,可以申请本人和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在租赁性质合法稳定住所落户。对因历史原因形成的未得到有效解决的户口遗留问题,分别提出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强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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