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联合执法开展“群租房”整治。
广州全面开展出租屋专项整治行动 用三年时间创建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出租屋环境
文/图 广州日报记者陈翔 通讯员来穗宣
广州将由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牵头多个部门,用3年时间集中开展出租屋整治。这是7月15日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广州市出租屋专项整治暨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出租屋创建活动3年行动计划(2015~2017)》透露的重要信息。
今年广州巿政法工作会议上,广州市委书记任学锋要求对出租屋特别是城中村出租屋开展集中整治,并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广州市成立了出租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广州市市长陈建华出任组长。此次行动,也是近12年来市委、市政府最大规模的一次集中整治出租屋行动。
据 悉,本次专项整治主要对象为实有建筑住宅类出租屋,重点是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特殊人群密集居住的出租屋以及批发市场、医院、学校周边的“群租房”。针对 目前“人屋”登记纳管工作存在漏洞,出租屋内存在治安、消防、燃气安全、结构安全等各类安全隐患,出租屋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开展针对性的专项整治。
“群租房”整治初显成效
据 悉,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出租屋服务管理工作,确立了“党委领导、政府牵头、各家参与、统一管理”的出租屋服务管理模式。去年市来穗局成立后,充 分发挥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加强了对出租屋服务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出租屋服务管理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今年各区也陆续成立 了来穗局,机构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目前,全市共建立了172个街(镇)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中心以及1072个社区(村)服务站。市来穗 局于去年7月至12月,牵头开展群租房整治工作,全市共排查群租房26603套,整改22165套,遏制了商住小区群租房蔓延之势,有效整治了城中村群租 房的安全隐患,初步建立起群租房长效管理机制。根据市委决定,市来穗局于去年11月至今,牵头开展白云区石井街综合整治。目前,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广州登记出租屋达466.09万套
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介绍,当前,广州市出租屋管理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突出表现在“四大乱象”:
首 先,出租屋呈现“低端扩张”。一是低档次出租屋无序膨胀。广州市登记的出租屋从2004年的70.06万套增至2015年6月的466.09万套,主要以 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的低档次出租屋为主。二是类型复杂多样。出租屋类型从居住类出租屋转变为居住、商铺、办公、仓储、工厂等多种类型。
其次,出租屋登记纳管存在漏洞。广州市出租屋增长迅猛,目前已达到466.09万套,但是,目前广州市仅靠各街镇出租屋管理员在开展巡查登记,管理力量相对薄弱。
出租屋租赁市场不规范。很多出租屋屋主“只收钱、不管理”。出租房屋不登记备案,尤其是在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和农村地区,出租屋数量巨大,很多屋主逃避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逃避缴纳出租屋综合税。
当前,出租屋安全问题也不容乐观。从治安问题逐步扩大为治安、消防、计生、违建、无照经营、制假贩假、环境脏乱、安全生产等综合性问题。
行动目标
实现出租屋和来穗人员“底数清、情况明”,“人来登记、人走注销、定期更新”常态化,力争出租屋和来穗人员登记纳管率达95%以上;
出租屋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
出租屋内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
城中村规模以上出租屋基本安装居住证门禁系统;
建立健全出租屋服务管理长效机制;
为来穗人员创造“干净、整洁、平安、有序”的出租屋居住环境。
具体措施
委托第三方调查“人屋”登记
即 日起,广州市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局长、市公安局副局长任副组长的来穗人员专项登记领导小组,建立由公安部门、来穗人员服务管理 部门组成的市、区、街(镇)、居(村)四级登记纳管工作联动机制;同时,建立“人屋”登记纳管抽查通报机制,委托第三方机构定期对各区、街(镇)来穗人员 和出租屋登记纳管情况进行调查;市公安局会同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对“人屋”抽查登记纳管率连续多次排名靠后的单位责任人进行约谈,对 出租屋发生重大案事件的单位及责任人进行责任倒查,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
给出租屋建立“电子档案”
结合城市社区网格化服务管 理工作,各区加强对出租屋的日常巡查,将巡查发现问题登记造册,并加大出租屋综合税征收工作,广州市也全面运用移动管理便携设备、自助申报系统等信息化手 段采集信息,相关部门依托市政府的信息共享平台进行数据对接,实现信息共享;同时规范出租屋档案管理,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出租屋电子档案;统一规范出租屋 档案室建设。
推进居住证门禁视频系统建设
对尚未安装门禁的规模以上出租屋,以小时、天数为租期的出租屋,封闭或半封闭围院式管理的大院,以及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推进居住证门禁视频系统建设。重点推进城中村规模以上出租屋安装居住证门禁视频系统。
制订来穗人员服务管理规定
加快修订《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制订《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规定》、《广州市出租屋安全管理规范》等规章制度。
严查安全隐患,复查“群租房”
开展“群租房”整治工作复查行动。整治范围包括人均居住面积低于5平方米的出租屋;违规改建为“房中房”的出租屋;将阳台改为房间使用的出租屋;以小时、天数为租期的出租屋;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出租屋。
开展出租屋治安隐患专项整治。清查“三非”外国人;依法取缔涉及犯罪活动的出租屋;严格管理以小时、天数为租期的出租屋。
开展出租屋消防隐患专项整治、出租屋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
违法违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和物业服务企业也将被专项整治。
推行城中村出租屋自治管理模式
推广现行有效的集中式、公寓式、托管式、围院式、安全星级评定等出租屋服务管理模式;推行城中村出租屋自治管理模式,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经济联社的集体物业及村民自有物业的房屋租赁行为。把出租屋管理作为网格化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两者有机结合。
开展“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出租屋创建活动
2015年开展试点工作,广州市选择1个区和若干街(镇)作为“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出租屋创建活动试点,各区选择2个街(镇)作为创建活动试点。2016年、2017年以街(镇)为单位全面开展创建活动。2017年对街(镇)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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