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底,欧盟委员会批准了《关于授予木质家具共同体生态标签(Eco-label)标准的决议2009/894/EC》。此规定自 2009年11月30日实施,有效期4年。尽管该标准的出台,从长远看,将对全球环境改善有重要意义,但从短期看,将使作为出口大省的我省木质家具出口遭遇更严厉的绿色贸易壁垒,给行业发展带来严峻挑战。
欧盟生态标签(Eco-label)又名“花朵标志”、“欧洲之花”,是产品畅销“大欧洲”的通行证。欧盟木制家具生态标签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实施目的和认证要求、豁免范围、产品说明规范、危险物质管理、木材及木质材料来源和有害物质限值要求、木制家具产品表面处理的标准、组合家具中粘合剂和 VOC含量的限值标准以及最终产品的包装标签要求。
涉及限制的物质包括氮丙环、聚氮丙环、五氯苯酚、甲醛、阻燃剂、有机锡化合物、重金属含量和杀菌剂等,并且规定了木材来源的严格标准。
欧盟是我国第二大木制家具出口市场,也是我国木制家具出口增长最快的市场之一,出口增幅惊人。此次木制家具生态标签标准的出台,从长远来讲,将对全球环境改善有重要意义。从短期看,其将使作为出口大省的我省木质家具出口,遭遇更严厉的绿色贸易壁垒,对我省出口企业提出了更为苛刻的要求,并且增加我省木质家具出口的认证和制度成本,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我省家具出口的竞争力,给行业发展带来了严峻挑战。
为使浙江省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更好地应对欧盟新实施的木制家具生态标签标准,省标准化研究院、省WTO/TBT-SPS通报咨询中心提出以下5条建议和措施:
1、政府商务管理与技术质量监督部门应联合组织力量,就应对欧盟新实施的木制家具生态标签标准立项进行研究,提出科学的应对政策建议,在生态标签认证的制度环境方面尽快与国际接轨。
2、政府应该在国家政策的基础之上,加强质量标准工作的力度。调整家具标准体系,积极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加快国外先进标准向国内标准转化。
3、积极推行绿色设计理念,通过产品可拆卸型设计和可回收性设计等,实现家具无废料生产和可循环利用,选用可再生原材料不使用稀有植物作原料。
4、企业务必将环保和安全因素贯穿于产品的生态设计理念中,严格把好物料采购至销售的全过程质控关,整个生产链条一管到底。相关产品除符合欧盟现行的健康、安全及环保标准外,应积极争取获得生态标签这个“双保险”。
5、提高产品附加值,积极主动通过相关认证,跨越新贸易壁垒。(作者:胡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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