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长江基建集团有限公司(「长江基建」) 与电能实业有限公司 (「电能实业」) 宣布建议合并,有媒体以「迁册」报导有关消息,本公司谨此澄清如下:
- 是次长江基建与电能实业之建议合并程序涉及每股非由长江基建持有的电能实业股份将交换新发行的长江基建股份。
- 长江基建的注册事宜并没有更改,合并建议亦不涉及任何迁册行动。
敬希垂注。
长江基建集团有限公司谨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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