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乐山市金融办获悉,作为全省首批城乡居民住房地震保险试点的四个市州之一,乐山参与试点的三家保险机构与相关部门正在对接推进。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城乡居民住房地震保险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保险对象为:试点地区居民自有的,用于生活且长期居住的永久性房屋,不包含室内外附属设施和室内财产。保险责任范围包括震级在M5级及以上的地震及由此在72小时内引起的泥石流、滑坡、地陷、地裂、埋没、火灾、火山爆发及爆炸造成的,在烈度为VI度及以上区域内、破坏等级Ⅲ级(即中等破坏)及Ⅲ级以上的房屋直接损失。首期由省财政拨付2000万元启动资金建立地震保险基金。
结合当地住房主体结构、平均再建成本等情况,农村住房保险金额和城市住房保险金额分为三档,城乡居民可自行选择一档投保。城乡居民住房地震保险期限为1年,到期自愿续保。
相关知识
乐山启动城乡居民住房地震保险试点
四川正式启动城乡居民住房地震保险试点
四川试点“住房地震险”每户最高可补偿15万元
四川将试点住房地震险 每户最高可获赔15万元
四川谋划城乡居民住房地震险 专家:群众有需要
城乡居民住房拟纳入地震险保障范围 已在云南大理试点
城乡居民住房拟纳入地震险保障范围
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开售
中国拟推居民住宅地震巨灾险 最高可赔百万元
河南出台意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随户籍迁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