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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首个不动产登记试点初创“佛冈模式”

https://m.biud.com.cn 2015年12月10日08:48 家居装修知识网  

  省国土资源厅不动产登记局局长韦红、清远市国土资源局古长森总工程师、佛冈县副县长王卓越、佛冈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邓承建为佛冈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揭牌。

  12月3日上午10时,佛冈县居民高先生从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邓承建手中接过了不动产权证书,这是清远市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也是广东省首本县级单位不动产权证书,标志着我省县级不动产统一登记发证工作正式启动。

  佛冈县作为全省首个不动产统一登记试点县,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使佛冈成为全省瞩目的焦点。那么,对于佛冈市民来说,这“头啖汤”到底会为他们带来哪些切实的好处? 

  1.佛冈率先启动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

  佛冈县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长期以来,不动产登记信息分散在各个部门,市民办理不同产权证需往不同部门跑。例如,房产证要到房管部门办理、国土证要去国土部门办理、林权证要去林业局办理等,给市民造成很大的不便。

  作为被广东省国土资源厅选定的全省四个不动产统一登记示范单位之一,2015年4月份,佛冈县开始筹备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在佛冈县委、县政府领导下,佛冈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联席会议制度,组建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招标确定作业队伍建设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开始进行数据整合、流程再造等相关工作。

  县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介绍,在坚持稳妥快速推进佛冈不动产统一登记发证的前提下,结合佛冈实际,目前已形成了具有佛冈特色的“稳妥高效、适用面广、可复制性强”的佛冈模式,这对正在实施房屋和土地分开颁发产权证的区域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起到了示范作用。

  2.佛冈市民在全市饮“头啖汤”

  12月3日,佛冈县不动产统一登记中心正式挂牌成立,这是清远市首个县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当天,佛冈居民高先生拿到了清远市第一本县级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落地佛冈,给佛冈市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

  “以居民自建住房为例,原本市民需要先到国土局办理国土证,房子建好后待住建局验收完毕,再去房管所办理房产证,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市民办手续更便捷,无需跑多个部门,在县不动产统一登记中心可一站式办理。”佛冈县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县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除更加便捷之外,市民的不动产权利还受到法律的保障,在不动产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市民可以通过登记事项来保障自身利益,减少纠纷。在交易时,通过查询登记事项,可直接明确不动产的物权信息,防止一房多卖现象,降低信息成本,保证交易的安全性与有效性。

  不少市民接受记者采访时,为佛冈在全市率先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点赞。“这是一件切切实实方便群众的好事,以后办理相关产权证只要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就可以办理,为市民免去了许多麻烦。”市民黄先生接受采访时说道。

  3.一站式办理不动产登记

  为打造绿色高效政务环境,佛冈县将房地产交易的职能纳入不动产登记中心职能的范围内,达到市民办证“一个门口入一个门口出”和“少走弯路”的要求。佛冈县房管所负责人表示,佛冈县将登记和交易的职能合并在一起,既方便了群众,又便于不动产登记资料的顺畅衔接。

  “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之后,原各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能统一整合到县国土资源局,并由登记中心具体承担不动产登记业务,撤销原从事不动产登记的事业单位,统一整合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来。”县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新设立的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建立有利于减轻政府财政压力,为经济欠发达地区起到一定借鉴作用。

  4.下一步将建设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库

  目前,佛冈县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重点为信息平台建设和各类不动产数据整合。据了解,佛冈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平台共分为四大部分,分别是不动产核心数据库、权籍数据的权籍调查管理系统、负责登记业务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和与其他部门数据互通共享的共享交换系统。

  县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佛冈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中,最关键的是权籍管理信息系统与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通过权籍管理信息系统,可以实现以下功能:一是基础地理数据编辑、处理、分析与管理功能,二是不动产权籍调查、信息补录、查询分析功能;三是数据检查、图件输出以及系统管理等功能。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具有登记业务办理、查询,专题统计分析、登记簿册管理、电子档案管理、登记信息上传、流程配置等功能,而最核心的是登记业务办理、查询、登记簿册管理与电子档案管理,直接关系到登记数据的质量以及档案数据的查询与管理。

  记者从县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处了解到,下一步,佛冈县将根据国家和省关于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稳妥快速推进不动产信息数据整合工作,建设佛冈县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库,同时要完成数据上报与接入、信息查询共享等工作。

  政策解读

  2015年3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实施。不动产登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作为物权公示手段,不动产登记本质上为产生司法效果的事实行为而非登记机关的行政管理行为。佛冈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就此解答了市民关心的相关问题。

  产权不变 旧证仍有效

  问:佛冈正式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市民手中持有的各类不动产权证是否需要更换?

  答:在12月3日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根据“不变不换”和方便企业群众的原则,只要不动产权没有变更和交易,就不换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也即目前市民持有的土地使用权证、房地产所有权证等仍然有效,没有变更和交易不用换发新证。

 产权变更需换新证

  问:在什么情况下市民需要进行不动产统一登记?

  答:根据《物权法》第9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市民手上未登记过的不动产物权需办理首次登记,如果不动产物权发生变更、交易、灭失等情况的,则需要办理相应的变更、转移、注销、更正、预告等登记。如果市民不办理不动产登记,他的不动产物权不受法律保障。

  “例如,张三将自己的一处房屋卖给李四,两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成立并发生效力。但如果李四不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将不动产登记簿上张三的名字变更为李四的名字并完成登记程序,那么该处房屋的所有权仍属于张三,还不是李四的财产。”该工作人员进一步解释道。

  据悉,市民办理不动产统一登记,在资料齐全的前提下,受理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发证业务。市民办理不动产登记后,会拿到《不动产权证书》,上面记载不动产的基本信息和权属信息。如果市民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市民会拿到《不动产权证书》,银行等债权人会拿到《不动产登记证明》。

  不动产登记保护个人隐私

  问:随着不动产统一登记正式实施,是否意味着可以“以人查房”(即用姓名查询的方式获得特定个人名下所有不动产资料)?

  答:不动产登记属于个人隐私,受到法律保护,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随便查询别人的不动产信息。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只有权利人和利害相关人才能够查询不动产信息,另外,相关部门,比如司法部门、司法机关需要查询权利人的财产时,也必须提供查询目的和查询证件才可以查询。此外,查询获得的资料也不得用于其他目的,且未经权利人同意,不得泄露查询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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