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深圳3月25日电 记者杨阳腾报道: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深圳市政府今天发布《关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
《意见》提出,多渠道增加住房供应。加大住房供应力度,通过增加居住用地供应、盘活闲置土地、加大城市更新和棚户区改造力度;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十三五”期间全市筹建40万套、有效供应35万套人才安居和保障性住房;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深圳无房且近2年内无住房贷款记录的,贷款首付比例仍继续执行最低三成;对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深圳无房但近2年内有住房贷款记录的或在深圳已有一套住房但已结清相应住房贷款的,贷款首付比例执行最低四成;完善购房政策。深圳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深圳市户籍居民的家庭)限购2套住房;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3年及以上在深圳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深圳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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