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方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2016年起,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业务办理时间由每年的6月、12月两个月调整至每年的6月1日至12月31日均可办理,提取次数为每年一次。
由于每个月的上半月为“公积金支取还贷”业务办理的特定时段,同时也是公积金缴存、购房支取等各项业务的办理高峰期,为避免客户过于集中造成排队时间过长,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建设银行友情提示,需要办理租房提取公积金的客户尽量避开高峰时段。职工人数多的公积金缴存单位,可提前预约。此外,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建设银行还将通过简化业务流程、预先收件、增加服务网点等手段,为广大客户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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