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一位监管层人士在与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沟通时曾坦言,由于万科事件持续发酵,导致监管部门在对万科事件作出处理意见的过程中,压力越来越大,“无论做出什么意见,都会引来无数的质疑”。
但是事情出现了戏剧性的变化,7月22日,证监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邓舸以“三个不顾”正式以监管态度对“宝万之争”的进展作出回应,对当事双方均予以谴责。
与此同时,基金业协会同样表态,将密切关注“宝万之争”的事态发展,对其中涉及的资管计划进行持续监测。深交所则通过约谈的方式,与万科(000002.SZ)和宝能双方进行了对话。
随着众监管部门公开发声谈论“宝万之争”,这场颇具教科书意义的股权争夺大战,正从最初的合规性争论变迁为合理性讨论。
多位业内人士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认为,监管层此时发声的原因,在于双方有些行为已损害到中小股东利益,但最终“各打五十大板”,也在于目前仍然没有确切证据表明谁对谁错,预计未来也只能继续基于确切的事实证据再作出决定。
监管层集体发声
“宝万之争”事态的持续发酵,或许已明显偏离多数人乃至监管层的预料,由此这场原先被称为“宫斗”的大戏,如今不得不面临“公堂斗”。
上周五的中国证监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邓舸再次提及目前进行得如火如荼的“宝万之争”,对当事双方的一些行为进行了批评和谴责,言辞颇为严厉。
7月25日,方正证券研究所所长高利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监管层此次发声的主要原因,在于双方有些行为已经伤害到中小股东的利益。他指出,尤其是被爆出的万科的举报信,对股价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
日前,万科的一封《关于提请查处钜盛华及其控制的相关资管计划违法违规行为的报告》,这份被媒体曝光的报告,被市场人士广泛解读为万科有意压低股价,以使宝能的资管计划承压,但最终也为双方带来了深交所的问询函。
看似巧合的是,在证监会谴责当事双方的同时,基金业协会也表态将密切关注事态发展,持续监测涉及的资管计划,并按照证监会要求上报监测情况。除此之外,深交所也通过约谈当事双方的方式,来缓和目前存在的“紧张情绪”。
实际上,尽管各监管部门长期以来一直对“宝万之争”颇为关注,但一直保持沉默态度。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查阅相关资料了解到,去年12月“宝万之争”刚爆发时,证监会虽然发声表示,希望上市公司、收购人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收购中应当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应当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其股东利益,但同样声明“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证监会不会干预”。
7月21日,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在“十三五”保险业发展与监管专题培训班上也提出,近几年,少数公司进入保险业后,在经营中漠视行业规矩、无视金融规律、规避保险监管,将保险作为低成本的融资工具,以高风险方式做大业务规模,实现资产迅速膨胀,完全偏离保险保障的主业,蜕变成人皆侧目的“暴发户”、“野蛮人”。
监管或向合理性发展
随着监管层对“宝万之争”的持续关注,未来事态的发展或更加扑朔迷离,而根据整个事件中监管态度的变化趋势,这一事件或最终将从行为合规性转变为政策合理性。
高利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即表示,对比此前监管层的态度,可明显看出其监管思路在于当事双方——万科和宝能,是否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的行为。
“原先不发声的原因,在于双方还都比较理智,言论与行为都没有出现对全体股东有损害的现象。”高利说,“但最近万科和宝能的一些行为,明显对股价带来了消极影响。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不管之前和现在,双方目前都没有出现违规的现象,或者说监管层还没有确切的证据表明双方有违规的地方。”
高利称,因此此时监管层发声,可能意图在于想要提醒双方,应该从法律层面来解决争端。他解释,由于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缺乏专业素养,很难分辨当事双方谁对谁错,因此在抉择上就容易对公司股价带来影响。
7月24日东方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邵宇则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无论事态如何发展,监管层的意图都很明显,即要求双方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内“过招”,逾越法律的行为肯定是不被允许的。
“只是对于跨业监管,根据现有的框架来说,监管的确需要跟上。因为与具体事件相比,其变化速度远远大于法律法规变更以及监管的速度。所以对于‘三会’监管关系的确定,根据现有的案例来确定,未来也可以出现调整。”邵宇说。
知名立法专家朱少平7月24日亦表示,万科与宝能双方在已有的公司法与上市公司法规中,如果都符合规定,则一切无可厚非。在此基础上,再把有争议的议题放至股东大会上,让全体股东投票决议,“毕竟公司的利益是全体股东的利益,而不是大股东的利益”。
在对“宝万之争”未来监管的讨论上,多位受访人士均表示,未来或将出现法规层面的改变。
北京一家大型券商投行部人士7月24日即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称,随着市场对宝能系举牌资金的关注,对此次起到大作用的“万能险”的争议也随之而起。
“险资举牌上市公司在国内外都存在,只是国外的险资一般很少介入公司的治理。不过这次事件里宝能通过险资举牌后,到底应不应该具有股东资格,在未来可能确实将被严格界定。”上述投行人士说。
高利则认为,公司治理虽应同时满足道德与法律层面的要求,但倘若合法合规,权益就应该得到承认,即使未来法规出现修改,亦是以后的事。
“在没有确切违规证据下,现在监管层对宝能和万科能做的不多,或只能选择窗口指导,或者提供协调与指导的路径,其余的只能依靠所有股东的选择。”高利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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