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者究竟孰优孰劣?谁主沉浮?已成为热点话题。笔者作为北京家居市场行业组织的一员,对这一现象从几方面进行了调查研究。
消费定位有区别
从目前北京家居市场行业的现状看,品牌家居市场是家装、家具、建材的集合;是品牌家装公司、品牌家具、品牌建材厂商和专卖店的集合。品牌家居市场作为一个整体家居购物场所,迎合了百姓“一站式购物”的需要,满足了社会各阶层、不同品位的消费者购买不同时尚、不同档次、不同品质、不同价位产品的需求。
建材超市的业态特点、属性和低价战略也决定了它的定位,即适合单品管理的、以建材为主的流通载体;是经济、廉价商品的集合。总的来讲,超市所售商品以同一品牌下低端、低价的“超市商品”为主,新款、高档产品不多。超市类商品的聚集显示的是其档次的降低。
商品价格有高低
从理论上讲,建材超市通过规模采购、与厂家联合等可能会取得较低的进货价。但不可否认的有三点:一是采购必须形成规模,否则低价无从谈起,就目前北京建材超市的总体采购量来讲,还没有那一家能真正形成规模采购;二是受我国建材同类商品的生产厂家众多、单体生产规模不大和供销体制的影响,目前超市大多数商品不得不从代理商手中按代理价进货,而直接从厂家采购的比例最多不过30%;三是建材超市运营的高成本,相当数量的采购人员、系统维护和大量的资金需求以及囤积货物的空间都将制约超市的低价策略。因此,目前建材超市难以真正长期保持低价。
目前的摊位制市场虽然有些建材商品的标价略高于超市,但打折后、加权平均的结果却是,摊位制市场比建材超市价格要低。其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但摊位制市场理论上的零成本运营导致交易成本降低,从而形成商品的低价,应该是不争的事实。
管理服务有差异
超市中的商品在待售状态时的所有权属于超市,摊位制市场则不然,由于待售商品所有权的不同,因此从理论上讲,超市对其商品的管理及售后服务是直接、高效的,摊位制市场则是间接、粗放的。
但我们应该看到,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完善,以及市场的责任意识、品牌意识和服务意识的不断加强,品牌家居市场的服务已有了很大提升。主要体现为:在市场准入上,通过市场准入标准和制度对入场厂商资质及商品质量严格要求,严把进场关;在经营管理上,实行末位淘汰制,对投诉多、有损市场声誉的厂商坚决淘汰;在售后服务上,市场一方面监督商户履行其售后服务职责;另一方面市场主办单位也通过先行赔付等举措来体现市场的售后服务,从而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虽然,服务和管理目前还是摊位制市场的软肋。但从长远看,摊位制市场确有其存在和发展的三大理由:一是源于集市贸易的有形市场业态,适合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的国情,符合百姓传统的消费习惯。摊位制市场开办时间久,品牌堆积时间长,市场份额大,有先入为主的优势。其次,摊位制市场因没有高额的运营成本而使得交易成本降低,加之驻场厂商彼此间的竞争,都使消费者有可能拿到一个相对较低的价格。第三,摊位制市场的综合效益大。家装、建材、家具三个板块彼此呼应、相得益彰,比较容易实现“一站式消费”。市场比比皆是的样板间为消费者的整体居家布置和配套采购提供了参考,省去了独自拼凑的麻烦。此外,市场宽大、整洁、舒适的购物环境和完善的配套设施,也能使消费者在购物的同时,享受到休闲的乐趣。
建材超市这一从发达国家引进的业态,理念前卫,管理和服务较摊位制市场具有一定优势。但目前北京建材超市的经营规模有限,市场份额还不到10%;“超市一族”还需要培养,超市业态还需要与我国传统的消费理念和惯性相适应、相融合,还需要一个较长的市场培育过程。因此,目前建材超市只能做为摊位制市场的补充。
综上所述,摊位制市场与建材超市各有千秋。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不存在谁取代谁的问题,只是发挥各自优势,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为消费者营造选择空间。与此同时,通过市场的研磨、两种业态的相互融合,进而打造出一种更适合我国国情,更让消费者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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