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农历腊月十八),2012年春节烟花爆竹在唐山市中心区(路南、路北、高新)正式面世。烟花爆竹上市首日,唐山市安监部门对市区烟花爆竹零售摊点以及供应唐山市中心区惟一的烟花爆竹供货点唐山市烟花爆竹批发公司专用仓库进行了突击检查。执法人员详细检查了各摊点的“准销证”、零售点 证照、烟花爆竹存放、灭火器的使用以及各种防火警示标识等。记者随行中发现,烟花爆竹零售点一年比一年规范,零售摊主大多有几年不等的销售经验,各种销售 规范都熟记于心。
记者随执法人员检查中发现,每个摊点悬挂出的红底白字的“禁止吸烟”警示语异常醒目,各摊点的证照齐全。“今年爆竹的零售价格与去年一样,就是一些烟花以及儿童类烟花零售价格略微有些上涨,不过也就涨个一两块钱。”摊主丁胜兴说。
随后记者随唐山市安监执法人员探营唐山市中心区惟一的烟花爆竹供货点唐山市烟花爆竹批发公司专用仓库。刚到大门口,“特级防火”等警示字样尤其醒目。记者看到,为确保安全,前来进货的车辆不得随意进入,任何进货车辆都要提前在排气管处安装阻火帽,否则不得进入。
今年春节唐山市烟花爆竹进货厂家由去年的17家增加到了19家,主要来自湖南醴陵、浏阳以及江西、内蒙等地,这些都是在安监部门备案的厂家。据 了解,唐山市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实行区域化管理,市中心区(路南、路北、高新、海港、汉沽、芦台)销售的烟花爆竹需贴有唐山市安监局制发的“准销证”标志, 其他县(市)区贴有本行政区安监局制发的“准销证”标志。凡无“准销证”标志及跨区域销售的烟花爆竹一律视为“私炮”。
广大群众如发现违法生产、私购乱销、私储私运烟花爆竹行为,要及时举报,一经查实将给予举报者奖励,举报电话:唐山市公安局 0315-2532047,唐山市安监局0315-5907777。 在这里特别提醒广大市民,从腊月二十三开始唐山市中心区才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对违反市政府“三限”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按有关规定,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 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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