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节能协会系统门窗分会:
你单位《关于申请成立中国建筑节能协会系统门窗分会的函》收悉为加强系统门窗企业与房地产企业的沟通交流,为房地产商提供满足建筑需求的系统门窗。建立系统门窗领域完整系统的标准规范体系。经中国建筑节能协会办公会研究决定,拟同意筹备成立“中国建筑节能协会系统门窗分会”,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拟同意筹备成立“中国建筑节能协会系统门窗分会”,接受中国建筑节能协会统一领导。按中国建筑节能协会章程要求,正式批准成立需经协会常务理事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二、原则同意你会提交申请报告内容、业务范围等相关文件。请按要求提交正式申请文件,及时报协会审批备案。
三、积极邀请行业科研院所、企事业及相关单位参与专业委员会的相关工作,受协会委托吸纳的会员单位应办理入会手续,应遵守《中国建筑节能协会章程》及协会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交纳会费,积极参与协会各项活动。
四、专业委员会日常管理须遵守《中国建筑节能协会章程》 等有关协会管理制度,以系统门窗分会名义开展的相关活动,需署名协会全称,报请中国建筑节能协会审批及加盖公章。
五、分支机构财务核算应纳入协会统一管理。
联络人:中国建筑节能协会办公室 刘洋
联系电话:010-57811529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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