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渐近,人们开始置办各种年货。面对巨大的消费市场,网购正成为越来越多消费者节日购物的新选择。然而,网上商店往往鱼龙混杂,在选择网购便捷的同时,还须——
11月11日上午,家住太原市迎泽区的王女士到派出所报案。她说自己在淘宝网一个叫 “幸福伊啦客”的商铺内购物,在付款时,对方提供了一个网址让她进行链接。王女士在该网址上输入网银的用户名和密码并付款,对方称并未收到货款,随后王女士发现自己网银的用户名和密码被更改,账户内被盗1万元现金。
时下,伴着网络的普及和邮寄业务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选择利用网络购买商品,并利用网上银行进行支付交易。网络购物有经济实惠、付费方便等长处,但是,也有不少人一不当心就中了招,掉进网购中的陷阱。
太原警方在工作中发现,从今年1月到12月3日,全市陆续出现利用淘宝网购物进行诈骗的案件有50余起。
10月23日下午2时30分左右,李先生于太原市兴华街格林豪泰酒店运用笔记本电脑在淘宝网上购买游戏点卡,完成支付后,对方以其未开通网银授权为由,另发了网址,要求李先生开通网银E路通授权功能。李先生输入了登录账号,之后,嫌疑人分4次,以每次5000元从李先生的银行卡上转走2万元。
类似的案件在全国各地也屡有发生。
7月5日10时50分许,北京市市民刘某在海淀区自己家中用电脑浏览淘宝网时,看中了一款包,后双方在网上谈妥价钱为380元,对方发给他一个链接,并嘱咐刘某用这个链接拍下货物。货物拍下后,刘某发现自己卡内的2800元被划账,并且无法再次联系卖家,遂报警。
10月12日14时39分,台州市市民马某于当天下午在淘宝网找到一家网名叫“李某枫”的网店,确定买一台联想笔记本电脑,付款时用支付宝支付不成功,后通过卖家发送的支付宝链接打开支付宝付款5007元。随后,李某发现5007元被转至“财付通”的一个账户,并被充值速卡网,再联系卖家,已经联系不上。
警方指出此类案件有如下几个特点:首先,案犯利用网络电子商务的虚拟特性,依附淘宝网、拍拍网等知名购物网站,编造散布虚假商品信息,以低价引诱被害人购物,待被害人上当后借口要修改网上的交易金额,发送一个仿冒淘宝网、拍拍网等的交易链接给受害人,让受害人误以为是正常的商品交易页面,被害人一旦在该虚假网页输入账号、密码,案犯赶紧将受害人银行卡上的金额全部转走。其次,在此类网络购物诈骗中,案犯除了通过假网页骗取被害人银行卡资金外,遇到被害人卡内资金较少的情况时,还会虚构现实要求被害人交保证金,连续骗取受害人汇款。同时,案犯在施行诈骗前,都进行了精心策划和伪装,包括制作假的商品网页,将服务器设在外地,以至服务器、手机和银行卡分属三地。在犯罪得手后,便会将作案专用的网页和手机、银行卡等关停或丢弃、销毁,更换新的网页、公司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银行账户等连续作案,增加公安机关的调查取证难度。
为此,警方提醒广大网民要增强辨认诈骗的技巧,不要购买价格离奇低的商品,不要轻信网店“只赚信誉不赚钱”的谎言,不要轻易点击陌生人发来的链接地址,网上交易尽量通过正规交付平台进行支付,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从源头上遏制此类案件的多发。一旦发现被骗,要赶紧向公安机关报案。
□薛 桦
网络购物亟需多方监管
“东市买骏马,西市买鞍鞯,南市买辔头,北市买长鞭”在《木兰辞》中木兰为代父从军,东奔西走做着出行准备。如今伴着互联网的发展,这种购物方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只要坐在家中,世界各地的商品就能一“网”打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和市场主体在日益强盛,网购在我国已经成为一种主流消费形式。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最新发布的《第26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2010年,全国网络购物用户达到1.42亿,运用率提升至33.8%,网络支付用户12810万,运用率为30.5%。在对19个经济发达城市进行的电话调查中,今年上半年网络购物金额达到了162亿元。报告称,2010年中国网购市场规模将达到4640亿元,届时网上销售额将占到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3%以上。
然而,在网购消费基数快速增长的大背景下,一些不法商贩乘虚而入,花样百出的网络诈骗手段,使不少网购群众遭受财产损失。前不久,金山网络安全中心发布的 《2010年中国网络购物安全报告》中指出,有超过1亿用户遭遇过网购陷阱,直接经济损失突破150亿元。有法律界人士表示,目前在网络购物上,我国尚未出台专门规范网购的法律法规,而在网购监管、准入等方面的监管机制也相对滞后。另外,申述过程也往往让消费者望而却步。“以前有人问我,我的理想是什么,我很认真地告诉他:我的理想是当一个作家,然后写一本《淘宝购物指南》,然后受万世景仰。”一位网友的调侃,反映出当前网络购物的欺诈乱象及维权困难。当网购成为一种普遍的消费方式时,对网络购物的监管就显得更为迫切。网络购物要持续健康发展,就要从法律角度界定各方责任,并完善相关立法。与此同时,社会各方要共同努力建立网购的诚信机制。
首先,解决立法问题,对不良的网上商家,要给予法律的严惩。目前我国没有一部全国性的专门规范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触及到网络购物方面的纠纷,法院主要参照《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保护法》等法律进行判决。
其次,要求第三方交易平台规范准入交易,必要时承担不良商家的连带责任。虽然第三方交易平台不直接销售产品,却向商家提供了交易平台,不论收不收取店面费,均有责任确保商家没有从事违法活动,一旦施行不力,就应追究其连带责任。同时,在经营过程中,网站需加强货款的监管,即对支付宝的把控从技术层面上升到法律层面,网站有义务控制货款的流淌,延缓款项进入卖家账户的工夫,给消费者充足的投诉空间;一旦出现买卖纠纷,网站有义务协助主管部门调查。
再次,加强市场监管,要求多方联动。针对网购诈骗现象,相关部门可组建成立专门机构,派遣专业人员组建网络技术力量,建立远程监控系统,对网络交易进行跟踪,一旦发现有不法行为赶紧追查,并适时与第三方交易平台联动,切断交易流程,让其无空可钻。另外,对于目前人人都可以成为网络卖家,所售货品在进入网络市场时不受任何监督的情况,主管部门还需加强“准入”把关,要求网店请求相关备案。
最后是建立网购的诚信机制。现阶段在我国电子商务行业,诚信危机无疑是个“大肿瘤”。有专家呼吁,解决诚信问题必须强制进行,政府要立法并严格推行;行业内树立诚信标准督促商家遵守;商家必须自觉遵守;而消费者在购买过程中也应做到诚实信用不违法。此外,还需要社会的监督,媒介的宣传教育,让诚信观念深化人心。
网络购物突破了传统商务的障碍,无论对消费者、企业还是市场都有着巨大的吸引力和影响力,促进其健康发展,是网络市场完成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和保障。只有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一个健康的发展环境,才能迎来网络购物的春天。
□郭 艳
小贴士: 网购中的四大陷阱
网购陷阱一:三方欺诈。三方欺诈最常见的手法就是骗子通过发送正常卖家的虚拟充值卡类商品,诱导买家买下虚拟充值卡类商品后,再引导买家把获得的卡号密码拿到虚假的充值平台充值,盗取卡号和密码。
防范手段:无论是何种物品的交易,首先肯定要确保自己联系的人和付款交易的人为同一个人。不要相信任何人的低价、优惠信息,不要相信他给你的商品是他分店的商品等。
网购陷阱二:超时自动打款。骗子利用在付款后支付宝的自动打款功能行骗,如快递的超时自动打款工夫是10天,即你在付款后,如果没有去请求退款或者确认收货,不管有没有收到货物,在支付宝的款项都会自动打款给卖家。该骗术常高发于节假日或者大雪、自然灾害等情况下,骗子会忽悠你因为节假日或者雨雪天气,快递不能正常到达,需要多等几天,实际上骗子并没有真实发货,如果你相信了骗子的话,那么等候你的将是钱货两空。
防范手段:买家要随时关注在网站购物的超时工夫,即虚拟物品3天、快递10天、平邮30天,在没有收到货物或者货物有问题的情况下,要及时坚决地请求退款,网站的客服会在你请求退款后主动介入。
网购陷阱三:诱导确认。骗子会发布各类热门商品,并且商品的价格往往要低于市场价格,在你拍下商品后,骗子会诱导你先予以确认,诱导的理由有:他没有资金周转,家里人出车祸了等等,他保证会发货,不会为了你的一笔交易而不开淘宝店铺等,你在没有收到货物的情况下就点击确认收货,最终将是钱货两空。
防范手段:严格按照交易流程进行交易,在拿到货物并且确认无误后才能确认付款,正常的卖家不会要求你在没有收到货物的情况下确认,同时也要注意商品的价格和卖家的信用及历史成交记录。要切记任何商品都不会脱离正常的市场价格。
网购陷阱四:拒绝运用支付宝。骗子会发布低于市场正常价格区间的商品,以该商品为走私货,不用支付宝是为了逃避淘宝网监控为由,要求你通过银行卡直接汇款等方式付款。同时,很多骗子还会诱导你到其他的聊天工具上进行沟通,以防止被察觉或留下证据。
防范手段:在淘宝网上的交易肯定要通过支付宝交易,并且在收到货物后才能付款,任何线下的汇款交易行为都不能得到网站的保护,同时要保存相应的聊天记录以进行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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